美國專利商標局現在允許申請人對注冊商標的商品和服務描述進行人工描述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8:54
2015年9月1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啟動了一項試點計劃,該計劃使一些商標所有者有機會修改其商品或服務的標識,而這些標識或標識可能超出當前標識的范圍。該計劃使所有者可以用“技術之輪”“追趕”其商標注冊。貴公司一次是否獲得了涵蓋“印刷新聞通訊”的商標注冊,現在已經以“可下載的在線訂閱”形式提供?也許您的公司已經注冊了“具有音樂的留聲機唱片”,現在以“可下載的音樂文件”的形式提供?
在美國,商標必須在其聯邦注冊中標識的商品和服務上用于商業用途,以便維持注冊保護。商標所有人必須通過在注冊的第5到6周年之間,然后在注冊的第9到10周年之間以及之后每十年提交與所有商品或服務有關的使用聲明來證明這種使用。。
技術發展如此之快,以至于注冊6或10周年之際,產品或服務的交付方式或媒介可能已過時,商標所有者可能不再能夠提供用于維持注冊所需的注冊中列出的產品或服務。在試點計劃之前,商標所有人除了讓注冊繼續進行并重新提交新的申請外,別無選擇,失去了寶貴的保護。
在這個新的試點計劃下,商標所有者現在將有機會縮小技術差距并修改其商品和服務,以覆蓋不斷發展的技術媒體。
美國專商局將接受的修正類型的一些示例包括:
原始身份
修改后的身份證明
帶有音樂的留聲機唱片(9類)
音樂錄音(第9類)
藝術史領域的印刷書籍(第16類)
藝術史領域的可下載電子書(9類)
電話銀行服務(第36類)
網上銀行服務(第36類)
新的試點計劃有一些重要的指導原則:
修改程序僅適用于注冊(不適用于未決申請);
該計劃不適用于仍在提供“舊技術”和“新技術”的商標所有者;和
該商標仍必須用于反映相同基礎內容或主題的商品或服務(即,該修正程序不能用于添加全新的商品或服務)。
新試點計劃的持續時間將取決于商標所有者的請求數量。商標所有者可能希望查看其商標組合,以查看是否應利用此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