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知識產權允許您成為企業家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7:08
美國是幸運有第二最強的知識產權保護在世界上,一個顯著的原因,為什么美國一直在中心的技術繁榮和為什么它繼續吸引世界上最優秀和最聰明的科學家,藝術家和企業家。盡管有些保護措施避開了知識產權作為自由市場上的阻礙,但它們卻錯誤地忽略了個人對其創作的權利在繁榮的資本主義經濟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律師戴維·達馬托(David D'Amato)辯稱,由于思想是進化的,知識產權根本不是財產,因此國家不應對個人思想提供任何保護。達馬托(D'Amato)認為將所有權歸給思想觀念很困難,但這是正確的,但是知識產權法的復雜性不足以完全抹殺它。想法不能是財產,但知識產權不能保護想法-它保護這些想法產生的實際發明。
創意本身可能是進化的和普遍的,但其研究,開發,創造和營銷是單個創新者的輸出。知識產權法應保護對自己的想法付諸實踐的人的權利,對那些將概念轉化為有形和有用的創造的人予以獎勵。
技術的IP保護與允許音樂家在播放歌曲時收取版稅的法律沒有什么不同。音樂是一個普遍的概念,但是樂隊擁有其獨特創作的權利,只要有人通過廣播播放或從iTunes購買音樂來使用該創作,樂隊就有權獲利。同樣,即使一家大型公司最終將程序推向市場,新芽的軟件工程師也應擁有對其開發和測試的程序的權利。
這場有關知識產權法的辯論似乎是數字革命的副產品,但可以追溯到該國成立之初。《憲法》第1條第8款第8款規定:“通過在有限的時間內確保作者和發明者各自的著作和發現的專有權利,來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
版權法變得更加復雜,因為當今的創新越來越無形。但是第8條包含了實現平衡的關鍵,該平衡既可以保護思想來源,又可以使自由市場蓬勃發展。知識產權保護鼓勵發明人冒險,確保他們將是第一個獲得任何獎勵的人。
這些風險導致技術進步為社會提供動力。這些法律通過保障創作者擁有將其產品推向市場的優先購買權,從而獎勵了本領域最聰明的人,并將更多的聰明人吸引到了美國經濟中。從某些方面來看,知識產權保護約占我們國家出口的三分之二和國內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并創造了約4000萬個就業機會。
沒有這種保護,企業家將沒有動力去投資數百萬美元和數十年的時間來開發新產品。通過為創作者賦予將其產品推向市場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使消費者為作品的生產者提供獎勵。
熱門產品的發明者可以迅速收回研發成本,而他們獲得的利潤則鼓勵其他企業家設計競爭產品,從而根據思想的優點而非權宜之計向真正的競爭開放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