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知識產權法對我和我的業務有何影響
更新時間:2020-12-01 16:23:11
2014年《知識產權法》于2014年5月獲得王室批準,并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以使英國的知識產權法(尤其是外觀設計法和專利法)現代化。它與英國法律和歐盟知識產權法保持同步,從而保護了英國和國外企業的知識產權。
這些變化是由卡迪夫大學(Cardiff University)的伊恩·哈格里夫斯(Ian Hargreaves)教授對英國知識產權制度如何更好地推動增長和創新進行的獨立審查帶來的。
該知識產權和增長的哈格里夫斯審查概述十項建議刪除限制IP和版權法:
客觀證據應盡可能推動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
英國必須繼續追求其全球知識產權利益,并優先實現統一的歐盟專利法院和制度
英國應建立跨部門的數字版權交換和跨境版權許可框架
立法許可孤兒作品
避免對不影響版權中心目標的活動進行過度監管,即為創作者提供激勵
英國政府應通過與其他國家的專利局進行“工作共享”,在促進國際努力以減少積壓和管理專利申請方面發揮領導作用。
該知識產權局(IPO)應評估設計權和創新之間的關系,與在國家和歐洲層面評估政策都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的目的
英國政府應在執法,教育和措施基礎上對知識產權采取綜合方法,以加強和發展合法市場和其他知識產權保護領域
首次公開募股應尋求新方法,以改善需要援助的小公司知識產權制度的可及性
應當賦予IPO必要的權力和法律授權,以確保它堅定地專注于確保英國知識產權制度通過有效,可競爭的市場促進創新和增長的核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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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設計權的修正案
IPO指出,設計法通常被認為是“?凌亂,復雜和令人困惑的?”。更重要的是,沒有資源去理解的小型企業總是會失敗。
隨后,2014年《知識產權法》引入了一系列新措施,并對英國外觀設計法進行了修訂,以使其更簡單,更清晰,更強大。
IPO將可能影響您業務的基本變化匯總為:
復制注冊外觀設計的新刑事罪行1949年《注冊外觀設計法》
第35ZA至C條新規定,在業務過程中,人故意復制注冊外觀設計以制造相同產品或非實質性產品的行為為犯罪。不同。
與委托的設計有關的設計所有權的修正
當企業從第三方委托設計時,設計師將擁有設計權,而不是委托作品的企業,除非已簽訂合同重新分配權利
私人使用未經注冊的外觀設計
該法為任何被指控侵犯私人或非商業行為,實驗目的,教學和個人學習的未經注冊外觀設計的人提供辯護。
未注冊設計權
的范圍英國未注冊設計權的所有者擁有為商業目的復制設計的專有權。
引入設計意見服務
IPO計劃引入新的設計意見服務,以使資金有限的小公司能夠就如何使用和執行其設計權做出明智的決定,并避免侵犯他人的權利。
新的在線訪問與注冊外觀設計有關的文檔
知識產權專利權的修正案
2014年《知識產權法》也對英國專利法產生影響,簡化了復雜領域,并使專利持有人和第三方更便宜,更容易使用和捍衛專利。
IPO將可能影響您業務的基本變化匯總為:
在網址
上標記專利產品如果在網頁上清楚地將專利編號與該產品相關聯,則已在其專利產品上使用網址標記的專利持有人將受益于侵權保護。
擴大專利意見服務
IPO擴大了專利意見服務,以評估范圍更廣的專利糾紛。它還提供有關補充保護證書(SPC)的意見。
專利作品共享
英國法律于2014年10月1日進行了修改,以使IPO能夠將未發布專利申請的數據發送給其他國家和地區專利局。
總而言之,《 2014年知識產權法》簡化了對設計領域的設計保護,并使知識產權制度對英國的中小型企業界更加透明和易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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