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v藥品注冊證:案例法審查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5:41
只有在國家注冊后才能在烏克蘭銷售藥品(類似于歐盟的銷售許可)。當局不強制執行藥品注冊程序來驗證申請人是否遵守第三方的商標權。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否則國家主管部門將需要聘請可以確定商標與藥品名稱之間混淆的可能性的專家。但是,在烏克蘭訴訟中,基于商標所有者要求撤銷注冊證書的案件很常見,因為該藥品的注冊名稱侵犯了商標。?
法院必須解決這一難題:一方面,烏克蘭衛生部遵循注冊程序,在此程序中,申請人保證不侵犯任何商標權;另一方面,烏克蘭法律沒有撤銷此類理由的規定。注冊證書。
提供藝術品。烏克蘭《關于保護商品和服務商標權的法律》第20條允許權利人在注冊證書持有人侵權之前保護商標免于準備。獲得注冊證書可以歸類為商標侵權,因為其目的是將藥品投放市場。我們沒有找到這種法律解釋的例子,但是在烏克蘭判例法中,商標所有人和注冊證書持有人之間存在爭議。
首次在烏克蘭提出此問題是在“ Corvalment訴Cormentol”案中:法院裁定,烏克蘭衛生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完全遵守現行藥品注冊程序,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凌駕于知識產權之上權利和質疑的專屬性質的商標(分辨率??烏克蘭最高經濟法院為在№的情況下910/5552/13 2014年4月8日)。
在“ RENALGAN-BIOLIC”案件中,最高法院采用了相同的方法:正式遵守現行藥品注冊程序的行為,最肯定的是,不應以商標所有者禁止使用商標的權利為主導,并且懷疑商標所有人的專有性。該商標的權利(分辨率??商業上訴法院作為的情況下2018年6月19日№910/1780/16)。
在“ Citramon-Zdoroviia”案中,最高法院撤銷了被申請人的注冊證,并提及了藝術品。TRIPS指出執法程序的41是其[會員]根據法律可以提供,以便允許打擊侵犯知識產權(任何行為采取有效行動解決??商業上訴法院作為在№的情況下七千六百六十一分之九百十2019年2月26日/ 17)。法院考慮了“ RENALGAN-BIOLIC”案中規定的法律立場。
隨后,在其他情況下,使用這種方法來撤銷基于拜耳制藥公司關于專利侵權(的要求登記證書的決議??,烏克蘭最高經濟法院的作為的情況下,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910/10512/14)。在正在進行?Nimesin?情況下,法院適用的正式合規的同樣的評估由烏克蘭衛生部規定的程序對藥品的注冊,(決定??基輔經濟法院的作為的情況下2020年6月3日№ 910/19256/16)。?
判例法肯定應進一步發展既定方法。如果藥品制造商立即允許分銷商獲得注冊證書,則可能使他面臨注冊證書所有者不忠實行為的風險。擁有發明專利,藥品名稱的商標以及最終注冊文件的專有權的是制造商。?
允許使用注冊文件是另一個人獲得注冊證書的條件,并且,如果未另行同意,則制造商具有無條件撤銷該許可的權利。但是,在取消同意后,沒有轉移注冊證書的程序。因此,制造商撤銷同意的權利應優先于藥品注冊程序中的正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