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其他擴展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7:38
上周頒布的《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CARES法)包含幾項規定,旨在為受到當前大流行影響的許多企業提供資源和援助,因為各種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機構都在執行強制關閉這些業務。
《 CARES法》第12004條允許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局長(在某些條件下)從某些USPTO提交截止日期和費用中獲得暫時的救濟。
USPTO現在確定滿足CARES法案的條件,并已發布通知1,有資格將3月27日至4月30日之間(或當日)到期的多項專利,PTAB和商標使用期限的最后期限為30天,2020年,為期30天。任何延遲提交的申請(無論是專利還是商標)都必須附有聲明,說明延遲提交或付款是由于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通知中列出了可以延長的許多截止日期,但這些截止時間主要與對USPTO要求,響應和付款的某些響應有關。對于某些特定的延長時間申請,美國專利商標局免除費用的任何法定期限(要求優先權等)均不提供延長。看到?與COVID-19相關的專利和商標文件提交延遲。
根據《 CARES法》的規定,美國專利商標局將考慮任何受到COVID?個人影響的從業者,申請人專利所有人,請愿人,第三方請求者,發明人或其他與申請或收費相關的人的申請或付款延遲- 19種大流行,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關閉辦公室,現金流中斷,文件或其他材料無法獲取,旅行延誤,個人或家庭疾病或類似情況,以致疫情嚴重干??擾了及時歸檔或付款。
對于以上未列出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情況,可以通過571-272與PTAB聯系,提出延長時間的請求,如果COVID-19大流行阻止或干擾了PTAB之前的申請, -9797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Trials@uspto.gov(對于AIA試驗),PTAB_Appeals_Suggestions @ uspto.gov(對于PTAB上訴)或InterferenceTrialSection@uspto.gov(對于干擾)。對于以上未列出的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TTAB)情況,可以提出請求(單方面上訴)或動議(針對審理案件)(視情況而定)。
應避免遲交要求聲明。鑒于缺乏接受哪些陳述的指導,任何確定陳述不足的決定都必然意味著特定的截止日期已經過去,沒有任何允許的延期。此外,即使被接受,至少在理論上,任何不基于保留證據的陳述都可能在以后遭到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