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博客上建立用于商標申請善意意圖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5:42
通常,您應該采取肯定的措施來滿足提出使用商標申請意向的要求。
背景
1988年之前,美國商標法(稱為《蘭納姆法案》)要求申請人在申請注冊之前已經開始在商業中使用商標。對該使用要求進行了松散的解釋,以允許所有者通過對其商標進行“令牌使用”來獲得權利。
1988年,對法律進行了修改,以允許在申請人申請注冊時,如果申請人真誠地“真誠地打算”將商標用于商業用途,則可以在使用前提出申請。同時,“使用”的定義被收緊,意為“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對商標的善意使用,而不僅僅是保留商標的權利。”?因此,“令牌使用”是OUT,商標的實際商業使用或者是真誠使用商標的意圖,在商業中,IN是提交申請的基礎。
除非該申請是基于外國注冊的,否則,只有在申請人已經開始按照當前定義在商業中實際使用該商標之后,美國商標注冊才會繼續進行。
證據
您如何確定使用商標的真實意圖?
意圖的證據不是申請人的主觀心態。相反,必須有堅定的意圖以商業意義使用商標,而不僅僅是希望將來有可能使用,并且必須有客觀證據表明這一意圖的事實和行為。
如果在提交申請以支持其意圖指控之前沒有書面證據,則反對者可以對申請人的真誠意圖提出異議。然后,舉證責任由申請人提供,以提供可靠的書面證據或證詞,以充分解釋或勝過未能提供此類預備文件證據的事實。
一個恰當的例子
喬尼·D·加布里埃爾(Jonny D. Gabriel)和他的妻子羅莎莉(Rosalie)(“申請人”)提出了使用意向申請,以向麥奎拉注冊“啤酒以外的酒精飲料”。此申請被Los Santos,LLC提交的稍后意圖使用的申請引用,該申請為同一商品注冊SANTO MEZQUILA。洛斯桑托斯(Los Santos)在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中表示反對,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并不打算在商業中使用其商標。
TTAB基于以下理由裁定支持Los Santos:
截至申請日,申請人還沒有任何書面證據。據稱,現年82歲的加布里埃爾先生主要通過電話或親自進行“過時的交易”,對此沒有作出充分的解釋。
最早的文件是一年后才創建的,并且僅在異議程序開始之后。
加布里埃爾(Gabriel)作證說,他想打上商標,以防萬一我想帶自己的龍舌蘭酒。
申請人已經提交了較早的申請來注冊相同的商標,但是由于未能提交使用說明而被放棄。這表明他們已經有多年的想法了,但是并沒有推行。
在提交當前申請后,申請人與釀酒廠舉行了會議,提出了有關制造MEZQUILA產品的詢問,但立即被撤消。
兩年后,申請人確實安排了一批裝運的MEZQUILA品牌龍舌蘭酒進口到美國,但他們沒有獲得任何特許權使用費或其他補償,墨西哥蒸餾器因為對任何一方都無利可圖而停止了生產。 。
因此,TTAB得出結論,在提交申請時,申請人的意圖僅是保留MEZQUILA商標的權利。異議得到維持,阻止對方的申請被拒絕注冊。Los Santos,LLC訴Jonny?D.Gabriel?和Rosalie Gabriel案,異議案第91223574號(TTAB,2019年6月10日)。
帶走
當您提交美國商標或服務商標意圖使用申請時,最好手頭至少有一些文件可以確立您在商業中使用商標的真實意圖。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文件表明為制作和投放產品或服務而不斷努力,它們可能會推遲申請的提交日期。
這些文件可以采用多種形式,包括:
一份文件備忘錄,說明擬采取或已經采取的具體步驟;
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方式標記該商標并發送給潛在的供應商,分銷商和零售商的;
會議或電話交談的注釋,討論要采用該商標的產品或服務的當前計劃以及這些計劃的當前狀態。
作者注:當非美國申請人根據其《馬德里議定書國際注冊》指定美國時,該申請人必須聲明其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真實意圖(意為在美國或美國境內)。在另一個國家和美國之間)。如果國際注冊和相應的美國申請涵蓋了廣泛的商品或服務,則這種善意的意圖可能尤其會受到挑戰。希望該申請人與美國其他任何申請人有相同的證據表明其打算在商業中使用其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