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商標法的變更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1:48
商標法變更
2020年2月6日,拉脫維亞議會(Saeima)在三讀也是最后一讀通過了新的商標法。該法律于2020年3月6日生效。
我們的貢獻
在起草新法律期間,新法律實施了我們拉脫維亞辦事處合伙人宣誓就職的律師安德里斯·陶里斯(AndrisTauri??)提出的一些倡議。例如,以前的法律要求將商標用于商業用途,以表明商標侵權。Andris建議商標所有人不僅在商業活動中(在商業法的意義上)而且在更廣泛的經濟活動中都應限制侵權商標的使用。這個想法現在已經反映在新法律中。
Andris還為開發更合適的域名法規做出了貢獻。如果相關網站用于產品和服務分發,則新法律賦予商標所有者禁止在域名中使用商標的權利。如果是商標侵權,法院可以決定取消或轉讓域名。
可以構成商標的標志
與現行法規不同,新法律增加了可以構成商標的標志的范圍。到目前為止,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三維,組合和特定或特殊類型,例如聲音或光信號。但是,根據新法律,商標可以包括文字,圖形,三維,定位,裝飾性,色彩,聲音,運動,多媒體和全息標記等標志。
商標的所有者
將來,如果自然人協會或法人協會能夠獲得權利并承擔義務,包括結案交易以及在法院成為申請人和被告,那么不僅是自然人或法人,而且協會也可以是商標的所有者。
未獲準自由流通的商品的專有權
現在,新法律賦予注冊商標所有人不讓他人自由流通的權利,不允許他人從第三國進口商品到拉脫維亞(也就是說,即使貨物僅在運輸時才越過拉脫維亞領土。如果貨物聲明人證明商標所有人無權禁止在其目的地國將商品投放市場,例如該商標在該國家/地區不受保護,則該權利將是一個例外。目的地。
商標權的性質
與現行法規一樣,新法律規定,商標權與民法意義上的動產權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但是,新法規明確強調,一個人將能夠在法規框架的范圍內將這些權利處置,質押或以其他方式包括在私人流通中,并且還能夠指導恢復。
關于法律
該法律更新并調整了現有法規-《地理商標和標記法》,該法律隨著新法律的生效而失效。此外,新法律接管并將商標指令(2015/2436)的更新要求轉化為國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