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包含地名的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8:35
一個商標是個人化的最常見方式登記。根據俄羅斯民法第1483(1,3)條:
“不得將沒有特殊能力或僅由以下要素組成的名稱作為商標進行國家注冊:僅包括以下要素:表征產品,包括表明其種類,質量,數量,特性的那些,目的,價值以及制造或銷售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這些限制不是偶然的-注冊商標的專有權屬于權利持有者。如果Rospatent要授予僅由地理名稱組成的商標的保護,那么就不可能在其他名稱中使用此元素。
包含地名的各種商標
包含地理名稱的名稱必須聲明為不受保護的元素,前提是該名稱在該名稱中不占主導地位,因為完全由地理名稱組成的商標很少獲得注冊。據Rospatent的專家稱,只有在地理名稱不為人知的情況下,才可以保護這種商標。
地理名稱的用途如下:
說明制造商的生產,銷售地點或位置。Rospatent專家聲稱,不建議對這些名稱給予保護。因此,可以將名稱注冊為不受保護的元素,從而進行名稱的注冊。
作為幻想元素,不視為對產品制造或銷售地點的指示。具有這種元素的商標很少有人要求保護。
以地名作為主要元素的名稱
產品的原產地名稱作為個性化手段?根據《民法典》第1516條,產品的原產地名稱是由以下名稱組成的名稱:地理名稱(或其衍生名稱)或由其組成。產品,其特殊屬性主要由地理條件和/或人為因素所特有的自然條件決定。與原產地名稱相關的產品與地理主題相關聯,并保證了其特殊質量的可用性。允許注冊的主題數量有限制–由于與要求保護的產品有關的使用原因,因此必須知道該名稱。在檢查期間
地理標志是區域品牌個性化的新手段
總統批準后,于2019年通過了一項聯邦法律,對《民法典》第四部分進行了修訂,并引入了一種新的個性化手段-地理標志(GI)。根據將于今年晚些時候生效的規定,“地理標志”是“允許將產品標識為來自地理標的物的領土的名稱,而該產品的某些質量,聲譽或其他特征應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地理位置”。
此類指定的注冊有許多具體要求。首先,必須在指定主題的領域內執行產品制造的至少一個階段(這會影響商品特征的形成)。其次,申請人有義務提交有關產品的原產地,具有一定質量,聲譽或與原產地相關的其他特征的關聯的信息。產品的特定功能,存儲條件,運輸條件以及控制符合制造條件的程序也應在申請中說明。
的優點和缺點
這些名稱的明顯優勢是通過指出產品的獨特特征(與地理特殊性相關)來吸引消費者對產品的關注。但是,當使用地名作為個性化手段時,極有可能在產品或制造商的屬性方面誤導消費者。因此,在決定是否在名稱中使用地理名稱時,必須認識到,盡管包含這樣的特定元素可以增強權利人在競爭性市場中的地位,但也可以通過減少消費者需求來削弱權利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