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瑞士的地名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8:15
許多品牌都包含與地理位置相關的術語或徽標。在瑞士,許多注冊這些商標為商標的申請均未成功,因為根據《商標保護法》第2(a)和2(c)條有嚴格的審查規則。但是,最近幾年這些措施有所放松。
登記考試中的第一個問題是標志是否有資格作為來源的標志。如果是肯定的,則不得誤導消費者有關商品或服務的來源。這也適用于根據第47條使用的標志。
根據地理名稱是直接還是間接指商品和服務的來源進行區分。來源的直接指示是確切的地名(例如,瑞士,阿拉斯加或紐約)–這些屬于公共領域,不能被壟斷。另一方面,來源的間接指示是字詞或象征性的符號,可喚起一個地方而不給它命名(例如,盧克索,山姆大叔或自由女神像)。在這種情況下,滿足了區分標準。
如果發現與眾不同,則可以接受帶有來源說明的標志,但條件是該貨物僅限于來自相關國家的貨物。但是,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則獲得此類標志的商標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使用該標志可能會使商標所有者面臨民事和刑事訴訟。為避免這種情況,申請人必須證明地理名稱不作為來源的標志。這是主要的障礙。
標志受瑞士聯邦法院堅持的所謂經驗規則的約束。在此之下,期望使用地理名稱來指示原產地。因此,除非它符合以下豁免之一,否則它將被視為來源的指示:
該名稱在普通語言(例如PHOENIX或CHILI)中具有另一個流行的含義。
該名稱在瑞士的相關公眾中尚不清楚。對于外國名稱,考慮到了首都,人口規模和來自瑞士的現有航空公司。
名稱是指與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無關的關鍵特征(例如,MAGIC AFRICA和COPACABANA分別針對化妝品和游泳池產品進行了注冊)。
地理位置不能是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例如,紙和紙板的SAHARA或香蕉的MATTERHORN)。
該名稱與公司名稱或著名品牌名稱一起顯示為系列名稱(例如,TAG HEUER MONZA因此被接受注冊)。
該名稱已成為通用名稱(例如,香水的EAU DE COLOGNE)。
單詞或圖形元素的添加允許為整個符號(例如,衣服的印度摩托車)提供另一種普遍的含義。
該標志通過使用獲得了次要含義,可能難以展示。
受國際條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所保護的外國名稱不受商標保護。
瑞士的經驗規則不同于歐盟更為靈活的方法。話雖如此,瑞士的做法開始放松。聯邦行政法院于2018年11月15日發布的B-5789 / 2016號決定對此進行了特別說明。就此而言,INSMED標志已被授予商標關于“用于治療呼吸系統疾病的藥物制劑”的保護。“ INS”是指人類胰島素基因,但是“ Ins”也是瑞士有3500名居民的小鎮的名稱。聯邦知識產權局(IPI)裁定該標志可作為來源的標志,因為該地方已為瑞士公眾所知。法院同意這一定義,但強調必須將名稱與指定的商品和服務一起進行檢查,以免超出必要范圍。法院認為,這些產品針對的是醫學專家,他們將首先了解INS。
IPI注意到了類似的趨勢,這反映在其商標指南的最新修訂版中。除其他外,該地點的聲譽不再是實現經驗規則例外的障礙。同樣,實際上不再?假定擁有超過3,000名居民的地方??。
對于品牌所有者而言,這種新做法是可喜的消息。盡管標準仍然很嚴格,但仍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一些決定,這使獲得地理標志注冊的機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