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商標法:外國企業主需要了解的內容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1:19
《 2019年緬甸商標法》最終于2019年1月30日頒布。這是政府努力吸引外國投資進入緬甸的重要一步,因為新《商標法》為外國和外國商標建立了全面的商標注冊和保護體系的框架。國內商標所有人。在本文中,我們將解決外國企業主在緬甸提出的一些常見問題。
什么是商標?
根據新的《緬甸商標法?2019》,商標被定義為將一個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的任何視覺上可感知的標志。這包括個人的個人名稱,字母,數字,圖形表示以及顏色的組合。不過,必須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商標都是可注冊的。例如,將拒絕注冊被認為缺乏獨特性或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務的商標的申請。如果商標是惡意地申請的,或者與第三方商標相同或容易混淆的商標,則該申請也可能被拒絕。
我已經在自己的祖國注冊了商標。為什么需要在緬甸提交新申請?
商標權本質上是地域性的。這意味著,如果緬甸未經授權的第三方使用您的商標,則在另一個國家/地區擁有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不足以為您建立商標侵權的依據。如果您正在(或打算使用)緬甸商標,強烈建議您在此處尋求商標保護。您可能還希望咨詢商標代理人,以獲取在緬甸申請外國商標申請的優先權。
過去,我已經使用法定聲明在緬甸注冊了我的商標,并且在緬甸報紙上發布了商標聲明已有多年了。這項新法律對我有何影響?
根據《 2019年緬甸商標法》,先前已在契據注冊辦公室記錄了其商標的商標所有者必須申請
根據新法律進行注冊,以享有法定商標權。可以在申請時提交舊框架下的現有注冊證明。換句話說,新法律生效后,現有的商標聲明和商標聲明將不再足以證明緬甸擁有商標。
我正在根據許可使用商標。我也可以申請商標嗎?
這將取決于您與商標許可人之間的合同安排。盡管如此,新的《 2019年緬甸商標法》要求所有商標許可必須在商標局備案。如果您是商標所有者,請務必注意,所有授予的許可都應記錄下來,因為根據法律,未記錄的商標許可將被視為無效。
如何在新系統下提交商標申請?
盡管2019年《緬甸商標法》已經正式批準并簽署,但生效日期尚未公布。政府目前正在努力建立行政機構,并起草支持新系統的實施細則,以期在年底前完成。同時,《 2019年緬甸商標法》要求以下條件才能申請商標:?
以商標局指定的形式提出申請;
注冊申請者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由代表提交,則為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清晰完整地表示要申請的商標;
根據規定的國際商標分類要求注冊的商品和/或服務的描述。(這有望成為尼斯國際分類,但尚未最終確定。)
此外,在適用的情況下應提供以下內容:
實體的注冊號,類型和原產國(如果申請人代表法人實體進行申請);
支持,描述和請求優先權要求的文件(如果申請人請求優先權);
支持,描述和要求展覽優先權的文件,如果申請人要求的話;
如果商標已在緬甸契據注冊處記錄,則為注冊證明書(所有權聲明);
商標局可能會不時設定其他要求。
我的預算有限。我可以自己提交申請嗎?
盡管《 2019年緬甸商標法》沒有禁止這樣做,但預計外國申請人將必須任命當地代表來提交申請。這是許多司法管轄區的普遍做法,并將通過實施將在2011年發布的法規進一步闡明
適當的時候。假設采用了這些規則,則在提交申請時必須尋求專業幫助,這實際上增加了申請批準的可能性。經驗豐富的商標從業人員將能夠協助您建立和維護您的產品組合。這可能包括進行申請前的通關檢查,確保所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的范圍適當,以減少基于不使用而采取無效行動的可能性,避免或主張施加商標免責聲明,監督第三方商標,截止日期的維護等等。量身定制和精心設計的商標起訴策略將減少或預期代價高昂的異議,駁回和第三方異議的可能性,從長遠來看,對于商標所有人而言,這是一種更具成本效益的選擇。
既然法律還沒有生效,那我該怎么辦?
在新的《緬甸商標法》 2019年生效之前,您應該開始整理所有現有商標使用證據,包括過去的商標聲明,廣告,發票,目錄,辦公文具以及其他在緬甸使用商標的清晰證據。確保所有此類材料都已過時,這一點很重要。對于其現有商標要在緬甸進行許可安排的商標所有人,也應對其進行審核和檢查,以獲取與被許可人關系的最新,準確描述,以避免在證明使用時產生歧義。
同時,建議您繼續在當前的記錄系統下維護商標注冊,尤其是如果有關商標在緬甸的貿易過程中未曾使用過的話。同樣,商標所有者可以繼續在本地報紙上發布商標聲明。
由于最近頒布的《 2019年緬甸商標法》以及其他三項立法(專利法,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和版權法),緬甸的知識產權保護框架正在全面改革。緬甸政府正向外國開放該國,而海外企業也越來越多地參與進來之際,這項龐大的立法表明政府打算建立一個公平,現代化的體系,歡迎知識產權使用。擁有者。投資者和企業家應注意這些事態發展,這是緬甸商業環境可能走向的積極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