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制度的變更-對組合管理和策略的實際影響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3:23
歐盟商標制度已經(jīng)進行了重大改革。第一組更改于2016年3月23日生效?。
統(tǒng)一的共同體商標(CTM)現(xiàn)在稱為?歐盟商標?(EUTM)。內部市場協(xié)調局(OHIM)現(xiàn)在被稱為?歐盟知識產(chǎn)權局?(EUIPO)。
費用變動
新的“每班一次收費”系統(tǒng)將適用:基本費用將低于以前。它將申請涵蓋一類商品和服務的商標申請和續(xù)展。每增加一堂課將額外收費。雖然以前的三類課程都包含在基本費用中,但申請人將來必須從第一類課程開始考慮預算方面。
提防沖突的商標申請并迅速采取行動
與以前一樣,已注冊了五年以上的較早EUTM的所有人,如果不能證明??當時確實使用較早的EUTM?,則不能在使用較年輕的注冊(歐盟或國家)商標的侵權訴訟中勝訴。執(zhí)行。現(xiàn)在,在介入權方面?的重大變化?是,較早商標的所有者還需要做好準備,以表明?過去,在較早商標的申請(優(yōu)先權)時,較早商標是: ?
享有足夠的保護范圍(足夠的獨特性或聲譽度)以聲明該年輕商標無效。
已被真正使用(如果當時已注冊五年以上)。
相對于過去,這種證明可能確實很麻煩。因此,商標所有者應被明智地建議: ?
提前獲得有關可能與年輕商標沖突的通知(通過?手表服務);
盡早采取適當行動,例如提出?異議。
基本上相同的規(guī)則將適用于經(jīng)修訂的《歐盟商標指令》下的早期國家商標(實施為國家法律后,必須由歐盟成員國執(zhí)行至2019年1月14日)。 ? ?
盡早注冊品牌 ?
因此,年輕商標的所有者不僅不僅依靠未注冊的基于使用的權利,而且還擁有注冊商標,因此處于更好的位置。因此,鼓勵企業(yè): ?
申請商標注冊;
盡早提出申請,以便商標可以出現(xiàn)在值班服務中,并且所有人應盡早通知申請人任何可能相互沖突的在先權利。 ?
通過國際注冊的EUTM ?
通過馬德里體系提交的EUTM(作為?國際注冊的指定)將變得更具吸引力,因為異議期現(xiàn)在已經(jīng)在發(fā)布日期后一個月開始(之前被推遲了六個月)。 ? ?
仔細考慮涵蓋的商品和服務-過渡期的某些修訂 ?
在過去的幾年中,將應使用商標的真實業(yè)務活動范圍轉換為足夠清晰和準確的術語,以用于商標申請中的商品和服務列表的重要性已經(jīng)大大提高。 。商品和服務清單中應充分反映當前和計劃中的未來商業(yè)用途的復雜性。它不應太狹窄,以使業(yè)務在不久的將來自然發(fā)展;也不能太寬泛,以免與先前的權利產(chǎn)生不必要的沖突,或避免隨后限制其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務。如果以后質疑不使用該商標,則該商標實際上已被使用。 ?
因此建議: ?
要?審查?一個人的商標組合,以確定其是否適合當前需求的;? ?
?如果在2012年6月22日之前申請的EUTM的商品和服務清單包含根據(jù)尼斯分類的整個班級標題,則使用?直到2016年9月24日的過渡期來請求修改商品和服務清單,但?類別標題的字面意義并不涵蓋?對商標所有者重要的商品或服務;
考慮?通過部分投降的方式用精確的術語替換商品和服務列表中的?模糊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