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指南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6:28
商標異議指南:入門
也許最重要的是,必須認識到起訴商標異議所涉及的大量時間,金錢和資源,因此,在開始訴訟之前,應該非常謹慎地誠實評估獲勝的可能性。當然,只有我們當中最有先見之明的人才能保證取得結果,但是至少有足夠的標記和路標可以用來評估一個人成功或失敗的機會。目前,該《商標異議指南》將在進行“我應該還是不應該提交”分析時考慮一些需要考慮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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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指南:訴訟因由
《商標法》提供了一系列訴訟因由或理由,個人/公司可針對這些理由或理由對商標異議案件進行封送。首先,請注意,成為提出商標異議的合格方的門檻相當低:“任何人認為自己在商標主簿中注冊商標會受到損害,可以提出異議。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顯然,“損壞”是一個含糊不清且易于解釋的詞-這不應該成為一個難以克服的門檻。所以,現在我們知道誰可以提起異議,基于什么理由可以對商標異議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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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討論的商標與所申請的商品/服務一起使用時,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與反對者的商標混淆(無論反對者的商標是注冊商標還是僅用于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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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所要求的商標注冊規定相反,申請人從未真正有意在提交商標申請時將商標實際用于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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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商標下出售的商品/服務,申請人的商標區別不大,因此是通用商標或描述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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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有相反的說法,但在提交1(a)申請之前,該商標尚未達到真正的商業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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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關重要的是,商標反對者有責任以大量證據證明上述任何權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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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指南:證據規則
我們現在處于本商標異議指南的下一階段。請記住,在商標異議提出之時,該商標已經發布到了官方公報上,并且在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的眼中,它是一個有效的商標。因此,TTAB要求反對者同時提供程序性和實質性論據,以支持商標不應注冊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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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
回想一下《商標異議指南》中的內容,我們了解到:“任何人認為自己在商標注冊簿中注冊商標會對他或她造成損害,可以向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提出異議。 ”?異議人必須通過充分的理由和信念證明自己在預期商標注冊結果中確實擁有合法權益,并通過說明如果繼續進行注冊將對他造成怎樣的損害,構成異議。如果反對者無法確立地位,該行動將在提出任何實質性論點之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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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商標優先權
請記住,商標異議的最常見理由之一是聲稱新發布的商標會造成消費者與異議人的現有商標混淆的可能性(根據《商標法》第2(d)條)。好吧,在這種情況下,反對者必須實際證明其商標及其在商業中的使用先于新申請的商標。為了證明在先使用,反對者可以說明在先商標的使用或實際在先注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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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性論點:提出商標異議案件
如果反對者成功證明自己有地位,并且實際上是合法的反對者,那么他將需要繼續處理案件中較為微妙的部分,這證明了指控的各種內容。如果商標異議案件的主要指控是新申請的商標僅是描述性的(該法令第2(e)節),反對者將需要就商標僅具有描述性的原因做出解釋。請記住,商標法要求商標必須具有足夠的“獨特性”,如果商標與以該商標出售的商品/服務的特定特征同義,則被認為是描述性的商標,因此沒有資格注冊(除非商標具有次要含義)。或者,反對者可能會提出混淆的論據,并需要證明反對者如何根據In re EI du Pont de Nemours&Co.(476 F.2d 1357,177 USPQ 563(CCPA 1973)中概述的13部分測試)情況下,商標的總體商業印象會導致消費者困惑。
該商標異議指南將是許多此類文章中的第一篇,考慮如何進行商標異議流程以及您需要了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