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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有下列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同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身辦理。異議人自身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是兩條途徑:
1、立即到商標局的注冊商標服務廳辦理;
2、通過郵遞書件辦理。整體上,商標異議申請的步驟以下:
(一)委托國家認同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與中介機構簽署代理協議;
(2)知識產權顧問編寫異議申請理由;
(3)顧客在咨詢顧問具體指導下搜集出示直接證據原材料;
(4)知識產權顧問向商標局遞交異議申報材料;
(5)商標局審理并案件審理;
(6)商標局下達異議判決;
(7)中介機構接到裁定書后馬上通告顧客(全部步驟一般必須15年至2年)。(二)異議人自身辦理。1.立即到商標局的注冊商標服務廳辦理(申請者也可去商標局駐北京中關村國家科技創新示范園區服務處辦理,服務處詳細地址為:北京海淀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注冊登記服務廳);
2.通過郵遞書件辦理,能夠 通過郵政局以掛號、特快專遞或別的快遞方法郵遞辦理(詳細地址:北京西城茶馬南街1號中國商標大廈收發室。郵政編碼:100055)。特別注意的是,在商標局未接納后補異議原材料且異議不創立,異議人不服氣還應向商標logo審查聯合會申請復核并將擬后補的原材料遞交至該會。商標局在接到異議書后,經核查,合乎異議程序流程要求、辦理手續完備的,將批準《異議受理通知書》并將商標異議書副本寄來被異議人。規定被異議人應在接到異議通知單及異議書副本生效日三十天內,做出書面形式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