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標認定規范
知名商標的定義
知名商標一般就是指在當地(市)范疇內商標任何人有著的,在當地銷售市場上具有較高信譽并為有關群眾所熟識的申請注冊商標。
知名商標認定標準規范:
一、申請者資質
1、申請辦理認定知名商標所核準應用的商品或服務,應在申請者或其依規許可應用人的審批業務范圍內。
2、申請者務必是在晉江市行政區內依規創立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或是居所、運營場地在當地的普通合伙人,且系申請辦理認定知名商標的任何人或經商標任何人受權申請辦理的商標被許可人(包含占有許可被許可人、排他許可被許可人、加盟連鎖店)。
3、因改制或別的緣故,商標已經申請辦理出讓或申請注冊人為名變動辦理手續的,理應在申請辦理完畢后由商標任何人憑出讓或變動證實提交申請。
二、群眾對商標的了解水平
申請者重視商標以及商品或服務的宣傳策劃,自申請時起前2年廣告宣傳費用的資金投入占銷售額的0.5%之上;以經銷店方法為關鍵營銷渠道的商標、合乎《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要求的商標,可適度減少占比。
三、商標申請注冊、應用限期
1、申請辦理認定市知名商標的商標早已我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審批申請注冊并持續應用滿三年(含申請注冊前的應用),并再次合理,沒有權利屬異議。
2、名氣較高的商品、申請注冊證實商標或團體商標滿期一年的,能夠 提交申請。
3、名氣較高的轉讓商標,持續應用2年之上且轉讓滿期一年的,能夠 提交申請。
四、商標所指商品或服務的品質
1、商標所指商品的生產加工合乎相關法律法規相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的要求,不屬我國限定生產制造或取代的商品;商標所指的服務屬相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容許運營的服務新項目。
2、商標所指商品的生產制造或商標所指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提升質量控制,創建健全合理的品質(服務)體系管理,確保商品(服務)的品質,自申請時起前2年無很大安全事故。
五、商標所指商品的市場銷售地區及相關經濟數據
1、商標所指商品的市場銷售地區應遮蓋全省80%縣(市、區),或遍及我省50%之上的城市,或輻射源不少于2個之上的外地(自治州、市轄區)。
2、自申請時起前2年,商標所指商品(服務)的銷售總額/主營業務收入、盈利、稅款、市場份額等關鍵經濟數據發展趨勢穩步增長,公司有不錯的經濟收益和社會經濟效益,并具備不錯的發展前途。商標所指商品的年銷量在一千萬元之上;高新科技商品、“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