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稀釋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5:13
除了提起侵權訴訟外,商標所有人還可以根據聯邦或州法律對商標攤薄提起訴訟。根據聯邦法律,只有商標是“著名的”,才能提出稀釋要求。在確定商標是否著名時,法院將考慮以下因素:(1)固有或獲得的獨特程度;(2)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圍;(三)廣告宣傳費用;(4)市場的地理范圍;(五)貿易渠道;(六)交易區域的認可程度;(7)第三方對類似商標的使用;(八)商標是否注冊。15 USC§1125(c)??逻_,埃克森美孚和施樂都是著名商標的例子。根據州法律,商標不必為引起攤薄而聞名。取而代之的是,在以下情況下可以進行稀釋:(1)商標具有“銷售能力”,或者換句話說,具有獨特的質量;(2)這兩個標記基本相似。
一旦滿足了稀釋要求的先決條件,商標所有人就可以通過“模糊”或“變色”該商標的任何使用,對該商標的獨特質量進行稀釋的行為提起訴訟;與侵權索賠不同,不需要混淆的可能性。當商標通過與其他商品的識別而削弱商標的能力時,就會發生模糊。例如,柯達牌自行車或施樂牌香煙。盡管這兩個例子都不會引起消費者的困惑,但每個例子都會削弱商標的獨特質量。當商標以不討人喜歡的光芒澆鑄時會發生失去光澤的現象,通常是由于商標與劣質或不美觀的產品或服務相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