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說注冊商標,商標轉讓,那你真的了解商標嗎?具體來說,商標的種類,這可不是單純的文字商標,圖形商標。那到底商標的種類應該如何劃分呢,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
實際上,對商標的分類,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劃分,分別是注冊與否,使用對象和作用,以及構成要素。
第一,按登記與否劃分。
按照是否注冊,商標可分為注冊商標和非注冊商標兩類。
經商標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準注冊的注冊商標。一旦注冊,注冊人就獲得了專有權,并且不允許他人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未注冊商標,是指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注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經注冊的商標不享有商標權,不能援引商標法予以保護。所用未注冊商標不得與他人已注冊商標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務上相同或近似。
按使用對象和功能進行分類。
按照其使用對象和功能,可以把商標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貨物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使用于其生產或經營的商品的商標。一個商品的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或者是組合,但這些都沒有任何意義。就像其他商標一樣,只要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條款,不損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商標具有顯著性,就可以成為商品商標。
“服務商標”是服務經營者為了區分自己提供的服務和他人提供的服務而使用的一種標志。就像商品商標一樣,服務商標也可以是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志、聲音、色彩等組合,也可以是上述元素的組合。一經被服務企業注冊,該企業也就擁有了對該服務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并受法律保護。
假如企業生產的是有形商品,那么申請商標就是有形商品商標。相反地,如果提供無形服務,則所申請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一個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的名義注冊,專門用于商業活動中,以該組織的成員身份表明其使用者為該組織的成員的標志。
標識牌一種商標,該商標是由一個組織控制,該組織對一種商品或服務有檢測和監督的能力,但不能用于另一種商品或服務,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度或其他特定品質。
從構成要素上進行劃分。
按其構成要素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字母商標、數字商標、色彩組合商標、立體商標、聲音商標、組合商標等。
字形商標,是指用漢字及其音標或其它文字、字母組合而成,用于商品或勞務上的標志。
一種圖形商標,其組織形式為具有一定形象的圖案,幾何圖形或色塊等。
字符集商標,是指使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號的最小書寫單位,它由拼音文字、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組成。
數位商標,指由阿拉伯數字、羅馬數字或中文大寫數字組成的商標。
色彩組合商標,是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按一定的比例,按一定的順序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商標。
色彩組合商標,是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顏色,按一定的比例,按一定的順序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商標。
立體式商標,是指由一個立體式標志或一個包含其他標志的立體式標志組成。
語音商標,是非傳統商標的一種,它和商標的其他要素(文字、數字、圖形、顏色等等)一樣,都需要具備使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有別于其他企業的基本功能,即必須具有顯著的特征,以便于消費者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