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不允許注冊顏色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2:04
在越南,您可以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聲明顏色,但是不能將顏色注冊為商標。申請徽標時,您可以聲明徽標的顏色是商標的顯著特征,并可以將這些顏色與您的業務相關聯,但僅作為TM的一部分。
由于越南商標局認為顏色太普遍,并且沒有任何企業可以專有地使用顏色作為商標,因此您將不能僅將這些顏色僅用作商標的一部分。
即使在可以將顏色注冊為商標的國家/地區,您仍然必須證明普通客戶在看到該顏色時會明確標識您的產品或服務。成功的例子是:UPS為棕色,Tiffany為藍色,等等。通常,當“當該顏色達到“次要含義”并因此識別和區分特定品牌時(因此表明其“來源”) )。”?(美國最高法院)。
盡管該顏色在越南可能具有必要的輔助含義,但商標局不會接受。
我們的律師設法注冊了由簡單表格和2種顏色組成的商標,但是在越南,要注冊一種顏色是一項艱巨的任務。目前,我們不建議在越南使用單色作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