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應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更新時間:2020-12-01 16:31:22
何時應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申請通常基于三個初始觸發器或事件。第一個觸發因素是公司決定在正在開發但尚未出售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的決定。無需真正等到商標中的商品或服務實際可用,因為可以僅在美國使用商標的意圖上進行注冊。第二個觸發條件是決定對正在商業中使用但尚未成為商標申請主題的商標進行注冊。并不需要商標在使用前進行注冊,未注冊的商標很可能會作為習慣法商標受到保護。第三個可能的觸發因素是一家國際公司的一項決定,該決定使用美國境外的商標尋求美國商標保護。在理想情況下,該海外商標可以在《馬德里議定書》的主持下在其他國家/地區進行申請。
因此,申請商標的時間主要取決于與商標相關或打算與商標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的狀態。同樣,申請的商標類型也取決于產品或服務的狀態。通常,一個商標申請越早越好。但是,您不能只是想一個好名字和一個注冊文件而無限期地坐下來。在任何情況下,您都必須表現出真誠/善意的意圖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或表明其在商業中的實際使用。
什么是使用意向應用程序?
如果公司計劃開發尚不存在的產品或服務,則該公司可以在該產品或服務在商業上可用之前申請建議的商標。這樣的“使用意圖”申請書可為申請人確定“建設性使用”優先權日期。從該日期起,申請人有六個月的時間提交使用聲明,其中包括證明該商標不再僅用于商業用途,而是在實際使用中。如有必要,申請人最多可以提出五個六個月的延期(或總共三年,包括最初的六個月期限),以作出這種使用聲明。如果申請人不能在這段時間內顯示出實際使用情況,則該申請將被放棄,如果仍在尋求注冊,則申請人將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因此,考慮到申請人必須顯示實際使用期限的潛在三年期限,為使用申請注冊的意圖安排申請日期的時間似乎并不十分關鍵,但令人驚訝的是,三年期限如何逐漸增加。申請人。因此,請進行相應的計劃,并盡量避免“跳脫”您的開發周期!
什么是實際使用商標申請?
如果公司可以在商業中證明擬議商標的實際使用,則該公司可以根據實際使用來申請注冊。提交實際使用申請的成本與使用意圖申請的成本大致相同,但是使用意圖申請還需要提交至少一個“標本”,以顯示在商標上或與商標相關的商業中使用的商標。相關商品或服務(請參閱我們有關使用意向應用程序的額外費用的討論?)。為了證明商標的實際使用,向申請書提交了證明這種使用的標本。美國商標局通常會展示使用的標本包括顯示放置在商品或包裝上的商標的產品標簽或標簽,帶有商標的產品數字圖像以及數字圖像。顯示與商標相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網站頁面的圖片,以及用于訂購該產品或服務的方式。還有其他幾種類型的適當和可接受的標本可以顯示實際用途,但使用頻率較低。
外國優先權申請
從根本上說,源自外國司法管轄區的商標注冊申請遵循與源自美國的商標注冊申請相同的要求,但有一個重要的警告,即,無需要求先前提交的外國申請或注冊具有優先權的美國申請證明商標在商業中的實際使用。
為了利用這一巨大的利益,原始的外國申請必須在美國申請之前的六個月內填寫,并且必須最終在原籍國注冊。此外,原籍國必須是與美國簽訂商標條約的締約方,例如《馬德里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