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商標(歐盟)
更新時間:2020-12-01 16:25:35
如果您想在荷比盧三國之外進行保護,可以請求一項在歐盟所有成員國均有效的共同體專利。在選擇該共同體商標之前,重要的是要權衡該體系與其他替代方案的優缺點,例如通過國際注冊體系或在每個國家/地區進行多次申請來在比荷盧經濟聯盟或不同國家進行注冊。
共同體商標制度的主要優勢是注冊階段的簡化。使用單個請求和程序即可獲得商標保護,該商標保護將在歐盟所有當前和將來的成員國中自動生效。此外,所有這些國家/地區的保護內容是相同的,如果您選擇分別在每個國家/地區提交,情況就不會如此。實際上,社區商標有一種法律制度,必須在所有成員國中統一使用(參見第40/94號條例)。在某些情況下,此選項可能較便宜,因為每個國家僅需支付一種備案稅和一種注冊稅,而不是各種國家的備案稅(有時還包括注冊稅)。這是要支付的稅款的概述。
獲得(或繼續)有效的社區商標的困難之一可能來自于該系統的“獨特性原則”。該原則意味著社區商標構成一個整體,并且與一個成員國的保護條件有關的任何問題都可能阻止請求或阻止您將注冊商標保留為社區商標。例如,可以拒絕僅在一個會員國中具有描述性的標志,或者在另一會員國中存在在先注冊(甚至在先使用)的標志。即使已注冊為社區商標,也可能被取消。因此,在某些標志上根本不可能使用商標,并且在尋求該選擇之前尋求專家意見當然很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