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品牌裸奔
更新時間:2020-12-01 16:22:23
除了使用商標銷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外,有時商標所有者還會將其商標許可給另一實體,以換取特許權使用費。這可能是一家規模較大的企業,具有更大批量生產產品的能力。一些商標所有者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不能簡單地許可商標并信任被許可人正確使用它。他們需要監視被許可人與商標有關的行為,以確保被許可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符合適當的質量標準。
如果您不監視被許可人,則稱為品牌裸奔。如果被許可人的產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標準,則商標所有者可能會失去其商標權。這似乎過分苛刻,但該規則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
禁止品牌“裸奔”的原因
商標旨在告知消費者有關產品來源的信息。消費者依賴他們進行購買,因為他們信任在其產品上貼上特定商標以滿足與該商標相關的標準的公司。人們會在看到產品上的徽標或其他指示符時對可以預期的質量有所了解。因此,盡管商標法保護了某些商標的所有者,但它也保護了消費者,使他們避免基于不正確或不完整的信息做出錯誤的決定。
如果一家公司將其商標許可給生產類似但劣質產品的公司,則消費者很可能會認為被許可人的產品符合商標所有者的標準。如果購買被許可人的產品,他們會感到不愉快,因為這些產品將達不到他們的期望。(在某些情況下,它們甚至可能會危害健康。)
未能監控商標的使用會導致商標在市場上的價值損失。它不再意味著與之關聯的產品的任何信息。有時也稱為商標的“放棄”。為了避免遺棄問題,商標所有者通常在許可協議中包含一項條款,該條款要求被許可人定期將以商標銷售的產品樣本發送給商標所有者。
根據許可取消商標
當一家葡萄酒公司未能監督其已為其商標授予許可的公司時,聯邦上訴法院取消了其商標權。在另一個由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的案件中,一家婚紗店在將其商標許可給其他幾個實體但未能進行監督的情況下失去了商標保護。這是一家家族企業,可能缺乏有效監控多個被許可方的資源,這是小企業主可以學習的教訓。通常,如果商標所有者未對被許可人行使控制權,或者未在許可協議中提供監督,則法院將認定該商標已被放棄,因為它是裸照。
除了從您已獲得商標許可的公司接收樣品外,您還希望從被許可人那里獲得有關使用商標出售的產品類型的報告。您應該了解并批準商標使用的性質,以確保其符合與其相關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