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商標法下在線備案系統的軟開放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8:15
正如我們之前有關緬甸新《商標法》的文章中所詳述的(例如,參見此處),根據緬甸新《商標法》,所有在緬甸舊系統中記錄了權利的現有商標所有人都必須提出新的申請,以保護新商標下的商標,否則可能會失去保護。
我們現已獲悉,根據緬甸新《商標法》進行的商標重新提交在線申請程序預計將于2019年12月開放,專門針對在緬甸舊體系下注冊的現有商標持有人。確切日期將很快確認。
這將是緬甸知識產權局(MDIP)新的電子申請系統六個月“軟開放”期間的一部分,在此期間,MDIP僅接受在緬甸商標局重新注冊舊注冊的申請。契約登記(ORD)。隨著開放期的進展,MDIP可能會定期宣布其他要求或規定。
MDIP盛大開幕后,將有可能申請新的商標,以及對現有商標進行任何修改或更新的申請,具體日期尚未公布。
任何海外權利人必須通過其在緬甸的知識產權代理人提出重新注冊申請。
重新提交商標
要在新系統下重新注冊商標的權利,將需要以下內容:
清除標有建議商標的標本;
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商品和/或服務的類別和清單(與已經在ORD中記錄的商品和/或服務相同);
要求優先權(如果有)及其支持文件;
商標顏色的主張;
ORD所有權聲明或續展記錄的掃描副本;和
如果商標已在緬甸使用,請提供使用證據和首次使用日期。
還必須確認以下信息與ORD的現有聲明相同:
記錄標記的圖像;
記錄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
記錄的類別和商品和/或服務清單;和
注冊編號和日期。
同時,強烈建議根據目前的做法,在ORD上更新所有商標的轉讓或所有者名稱和地址的更改。如果先前記錄中的信息與根據新商標法提交的申請的詳細信息不同,則該商標要等到盛大開業之后才能進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