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商標申請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7:52
2012年12月17日,卡洛斯·莫雷拉(Carlos Moreira)提出了針對第25類商品的歐盟單詞商標?NEYMAR(進一步稱Neymar?商標)的注冊申請。Neymar Da Silva SantosJúnior提出了基于惡意申請而宣布無效的申請。Neymar?商標被取消,申請人提起上訴。
申請人聲稱BoA在提交Neymar商標注冊申請時發現自己是出于惡意行事是錯誤的。他認為,美國銀行(BoA)錯誤地評估了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知道內馬爾是足球界的后起之秀,享譽國際,而他提交商標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內馬爾的聲譽謀取利益。申請人否認有意通過尋求Neymar商標注冊而從足球運動員的名聲中非法受益。
EUIPO認為該案收集的證據表明,內馬爾以他的名字內馬爾而享譽國際,并且在有爭議的商標申請日他已經在歐洲廣為人知,特別是因為他為巴西國家足球隊的表演。要強調的是,在提交有爭議的商標的同一天,申請人還提交了另一個足球運動員的名字-IKER CASILLAS-作為商標。
GC注意到BoA依靠包括新聞和互聯網文章在內的一系列證據的客觀因素來確定Neymar是一位非常有才華的足球運動員,他在相關日期已經在足球界享有全球聲譽。申請人在同一天提交了另一個足球運動員名稱作為商標的事實表明,他對足球和足球運動員都了解。以上內容證實了申請人申請Neymar商標的意圖。案件的證據和情況證明了有爭議商標背后的商業邏輯的真實目的申請是為了讓Neymar聲譽“搭便車”,并利用使意圖不誠實的聲譽。考慮到上述情況,GC同意BoA發現申請人在申請Neymar商標注冊申請時存在惡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