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沉默而喪失了主張商標侵權的權利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7:49
在涉及多個MESA商標的案件中,上訴法院已確認原告由于沉默而喪失了主張商標侵權的權利
即使被告并未明確提出該原則作為辯護,法院仍適用該原則
該案凸顯了沉默導致的訴訟權喪失是被告商標侵權/無效訴訟的重要工具
背景
原告是MESA?商標和其他MESA形成商標的所有者,成立于1969年,主要從事建筑業務。MESA商標已在房屋行業廣為人知和信任(MESA是原始商標,在土耳其語中沒有意義)。
被告成立于2011年,將“ MESA”作為其注冊商業名稱的核心要素,并于2016年申請注冊?ZMESA REKLAM商標(“?z”在土耳其語中意為“本質,核心”,通常在土耳其市場進行品牌重塑,而“ reklam”則表示“廣告”)。
除了向商標局提起異議訴訟(本文中未討論)外,原告還于2016年8月提起訴訟,稱由于被告使用MESA品牌而導致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原告要求確定和預防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的后果,并從被告的注冊商業名稱中刪除“ MESA”一詞。
作為回應,被告聲稱,盡管當事方的商標具有相似性,但它們用于不同的商品和服務,并且原告的商標并不為人所知。因此,法院應得出結論,沒有商標侵權。沒有明確提出因沉默而喪失起訴權的理由。
一審,二審和三審決定
一審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裁定盡管當事方的商標和業務相似,但由于長期的沉默,原告喪失了主張商標侵權的權利。
盡管原告稱其在2016年發布?ZMESA REKLAM?商標申請后才知道被告使用了MESA?商標,但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論點并得出結論,原告仍然保持沉默:
自1996年以來,被告對MESA商標的使用;和
自2011年6月(商業名稱在《商業登記冊》上刊登的日期)起,被告就以其注冊商業名稱使用“ MESA”。
因此,即使被告沒有明確提出抗辯理由,原告也不能基于因沉默而喪失起訴權的原則來依賴其權利。
在上訴中,地方法院確認了初審裁決的合法性。
在進一步上訴后,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并駁回了原告的案件。由于上訴法院的裁決,該案已完成,判決具有約束力。
評論
喪失權利的原則起訴,由于在沉默商標侵權訴訟,并沒有明確規定,(現在廢除)商標法令號556,這是本案的基礎上(它仍然是不可用的工業下適用于侵權案件的第6769號財產法,但可用于根據第25/6條進行的無效訴訟。但是,該原則在判例法和判例法中得到了廣泛認可。
因此,因沉默而喪失起訴權一直是無效和侵權案件中被告的主要辯護之一,上訴法院在其判決中多次采用了該原則。2020年12月5日上訴法院:原告因沉默而喪失了主張商標侵權的權利|?世界商標評論盡管上訴法院在某些情況下(即原告的商標眾所周知且被告的行為是出于惡意)拒絕了因沉默而喪失起訴權的原則,但在本案中,法院裁定存在損失是正確的,可能是由于以下事實:
沉默持續了將近20年;
原告的商標并未在土耳其眾中廣為人知,而是在相關商業界廣為人知。
這些裁決突出表明,由于沉默而喪失起訴權仍然是上訴法院的重要原則,也是被告在商標侵權/無效訴訟中的有用工具。因此,考慮啟動無效或侵權訴訟的當事方應評估該原則實施的后果,并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