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英國的歐盟名稱的第一批詳細信息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6:20
KIPO首次發布了在過渡期之后(即2021年1月1日之后)如何處理歐盟對IR標志的詳細規定。
與普通的EUTM相似,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歐盟獲得保護的歐盟標識將自動轉換為“可比較的英國商標”。這顯然是免費的,對于IR商標所有者而言,“管理負擔將最小化”。
對于2021年1月1日之前未在歐盟獲得保護的所有歐盟名稱,適用與待決EUTM申請相同的規則:必須在9個月內(即直到10月1日)提交新的英國新申請。 2021年,IR標記的日期為該申請的優先日期。顯然-這令人驚訝-不可能為IR標志內的現有歐盟名稱提供后備解決方案,即,不可能在2021年1月1日之后重新指定英國,而將有一個國家申請提交。
對于將現有歐盟名稱轉換為“可比較的英國商標”的正常情況,這不是好消息,因為“可比較的英國商標”將是國家商標,并且IR標記系統不能用于該商標。
實際影響:
由于“可比的英國商標”將是一個國家商標,而不是英國的IR標記,因此我們以前的建議被證明是正確的,即在以新的國際商標指定歐盟時要求額外的英國標記。然后,可以將UKIPO所創建的“可比”?商標放棄,并且不需要其他額外的手續,例如為英國任命當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