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將給予適當補貼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4:38
來源:知識產權報
日前,《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下稱條例)經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8月26日通過,條例中“知識產權”單獨成章,其中特別提出將“推進以知識產權運營未來收益權為底層資產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企業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補貼”。條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在第六章“知識產權”中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規范化、市場化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各項要素高效配置和合理流動,發揮知識產權對高質量發展的保障支撐作用;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制定知識產權評估標準,培育具有較強公信力和市場認可度的評估機構,為知識產權交易提供評估服務;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化高價值專利指標體系,引導企業加強專利儲備、提高專利質量。其中特別強調要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推進以知識產權運營未來收益權為底層資產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企業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條例同時強調,企業應當逐步將知識產權價值納入財務報表,轉化為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用于增加自有資本或者對外投資,并將引導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形成貫穿研發、生產、經營各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