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代理商標注冊,這家代理機構被處罰!附:行政處罰決定書
更新時間:2020-12-01 16:13:56
來源:騰訊新聞
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違法商標代理機構開出萬元處罰單!
因違法代理“雷神山”“火神山”等商標注冊,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之規定,構成違法代理申請注冊商標行為。河北省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被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3萬元處罰。
自2020年1月23日、25日,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分別被確定建立,就得到了媒體大量報道,成為全社會輿論的焦點,具有較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故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擁有“火神山”、“雷神山”字號權的在先權利,并且由于其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火神山”、“雷神山”的保護范圍較一般字號權更大。同時,武漢火神山醫院與武漢雷神山醫院是專門用于接診收治新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的醫院,承載著全國人民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的堅定決心。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以外的申請人,注冊申請“火神山”、“雷神山”商標,不僅損害了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的在先權利,更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