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起源于陶器符號
更新時間:2020-12-01 16:05:06
商標最早起源于史前陶器上的刻劃符號。人們在商品上使用特定的符號標記已有漫長的歷史,而要追溯人類使用標記的則要上溯到新石器時代。從考古發掘資料看,新石器時期的大多數文化遺跡里都出土了此類帶有標記符號的陶片和陶器,例如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馬家窯文化、紅山文化等遺址都有出土,距今已有幾千年。雖然至今這些陶器上的刻畫符號未能完全闡釋其意義,但是毋庸置疑它們都是文字起源的基礎,也就是原始的文字符號。
雖然現在我們還不能完全明確陶器上的刻畫在新石器陶器上的符號的意義,但是春秋時期“物勒工名”則是真正意義上的原始商標,《禮記·月令》中記載,孟冬之月,“命工師效工,……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這種為了保證產品質量而把制作者或監造者的姓名刻畫與器物之上的形式,雖然它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商標,但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商標的雛形。如景德鎮湖田窯出土的一件青釉碗底殘片,外底刻寫:“迪功郎浮梁縣丞臣張昂措置監造”(見圖1)14個楷體字,筆畫遒勁,刀法犀利。據考證,此銘文為北宋年間張昂擔任浮梁縣丞期間監造供瓷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