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獲悉,該局綜合執法支隊隊三家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進行了處罰,最多的一家被處罰7000元。
這三家是分別是:濟南槐蔭新申遠外貿服裝銷售中心,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銷售侵權商品共計126件;3處罰款7000元。
濟南歷下優品倉服裝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售侵權商品共計57件;處罰款4000元。
徐玉晨,因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售侵權商品共計147件;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