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醒目的設計也可能被商標中的文字所控制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8:24
Mystic Mountain Distillery LLC申請注冊具有醒目的設計并帶有“威士忌”字樣的商標。
該商標審查員拒絕注冊,因為混亂與以前注冊商標OUTLAW的可能性這個標志“酒精飲料”。申請人向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TTAB)提出上訴。
您是否認為申請人的組合詞和設計商標可能會與OUTLAW商標混淆?
TTAB首先發現“酒精飲料”包括“威士忌”,因此申請和注冊中所述的商品部分相同且不受限制。因此,TTAB假定相同的產品在相同的普通貿易和分銷渠道中傳播給相同的潛在消費者。
接下來,TTAB發現,證據不足以支持申請人的論點,即“非法”是一個弱詞,并且已經教育消費者對包含該詞的不同商標進行區分。
最后,TTAB得出結論,OUTLAW一詞在市場上沒有那么強烈的暗示或虛弱,以至于該商標中的其他元素足以避免混淆。“ OUTLAW”一詞被認為在外觀設計中占主導地位(即使該外觀設計先前已被注冊);較小型的“神秘山”(也是先前注冊的)將被視為標記。布拉德·李·施羅德(BRAD LEE SCHROEDER)甚至更小的類型都以某種方式識別了與產品相關的個人;WHISKEY和HANCCRAFTED SMALL BATCH是通用或描述性的詞語,對產品的來源沒有任何意義。TTAB發現,即使從整體上看,這些商標也能產生相似的整體商業印象。
因此,TTAB確認了拒絕注冊商標。
我是Mystic Mountain Distillery LLC,申請號87014045(TTAB 2019)。
作者的注釋:消費者可以依靠包裝設計來在線或在貨架上識別特定產品。但是,當搜索產品或向店員或酒保詢問產品時,他們通常使用文字標記。因此,至少出于商標注冊的目的,一般認為單詞甚至在非常突出的設計特征上也占主導地位。
當您采用一個單詞作為商標時,即使它是設計的一部分,也應該進行搜索以了解是否存在具有相同或令人困惑的單詞商標的現有相似產品。如果有的話,甚至使用非常突出的設計元素或添加房屋標記也可能無法避免發現混淆的可能性,除非該詞被廣泛使用以至于它作為來源名稱很弱,或者除非該詞僅是產品的描述,在任何情況下,該詞可能都不是商標的理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