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證據的修訂要求現已生效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8:19
美國專利商標局在7月發布的《最終規則》現已生效;修改可接受的使用標本的要求。
2019年10月5日,美國專商局于7月發布的《最終規則》(可在``其他資源''下獲得授權)強制要求電子申請以及對37 CFR§2.56的修訂,其中涉及使用標本的要求。
使用標本要求的顯著變化
最終規則對第2.56節中提交使用樣品的要求做了兩項主要修改:
1.網站屏幕快照必須顯示提供商品銷售或廣告和描述服務的網頁的完整URL,并包括拍攝屏幕快照的日期。
2.產品包裝標本現在還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或在產品包裝標本上還包括要出售的實際產品的圖像或說明。因此,如果商標出現在普通盒子上,商標所有者還必須在盒子旁邊包括實際產品的圖片。由于此更改,商標所有者不能再單獨提交吊牌或產品標簽,而必須顯示在商業上出售的實際商品上所貼的標簽或標簽,以使樣品符合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