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通過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法案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7:34
2020年7月21日,烏克蘭最高拉達通過了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案,旨在使烏克蘭的法律與歐盟的法律保持一致。
其中一個法案是《關于修正烏克蘭有關加強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權的保護與執法以及打擊專利流氓的立法的法案》(第2258號法案)。
該法律中涉及商標政策的修訂內容如下:
-允許人們通過電子方式來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修改了駁回注冊新商標以及使現有商標無效的理由;
-引入了集體商標的注冊;
-修改了(根據馬德里體系)授予國際商標注冊法律保護的程序;
-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給予更加嚴厲的制裁。
上述法案中關于工業品外觀設計的修訂內容如下:
-引入了額外的可專利性標準(獨特性);
-允許人們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可為未注冊的工業品外觀設計提供法律保護;
-允許人們提交分案申請;
-將工業品外觀設計的保護期更改為25年(此前為15年),每5年可續展一次;
-上訴庭(The Chamber of Appeals)可撤銷工業品外觀設計證書以協助打擊專利流氓。
另一個法案是《關于修正烏克蘭有關專利法改革立法的法案》(第2259號法案)。該法擴大了不受法律保護的客體清單,這些客體包括:
-植物品種和動物品種;
-集成電路;
-用于治療人或動物的外科或治療方法;
-診斷方法;
-克隆過程;以及
-現有技術中已知藥物的新形式。
此外,該法律還包含以下內容:
-允許人們以電子方式提交專利申請;
-任何人都可以在專利申請公示后的6個月內對該申請提出合理的反對意見;
-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可在授予后的異議程序中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