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律師和品牌擁有者需要知道什么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6:03
正如我們之前所報道的那樣,美國專利商標局已經對COVID-19大流行做出了回應,它允許商標申請人和所有者將某些截止日期從2020年3月27日至5月31日延長到2020年6月1日。應該知道:
1.擴展名僅適用于以下類型的申請:
國外優先權要求;
辦公室行動回應;
最終拒絕的上訴通知書;
使用或可辯解的非使用聲明;
要求延長提交使用或不使用的陳述的時間;
使用或可免用聲明;
更新;
異議通知;
請求延長時間以反對第三方申請。
2.您無需提出請求即可獲取擴展名(實際上,您不能這樣做)。
3.要獲得延期,只需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前提交您的申請,并在其中包含一份聲明,以確認延誤是由于COVID-19爆發引起的,即表明大流行嚴重干擾了及時提交?;蛟谙嚓P截止日期之前付款。
該聲明可以包含在您申請的“其他聲明”部分中。
不需要驗證,也不需要正式聲明或誓章的主題。
美國專利商標局已明確表示:“關閉辦公室,現金流中斷,無法使用文件或其他材料,旅行延誤,個人或家庭疾病或類似情況”將證明延長的期限是合理的,無論是商標申請人還是申請人。注冊人,其律師或與申請相關的任何其他人。
4.盡管要求的聲明顯然是非正式的,但它是根據37 CFR§11.18(b)進行的。換句話說,它是一種證明,簽署該證明的人本人就其真實性作了保證。盡管USPTO的規則允許這樣做,但外部律師在代表其客戶簽署這些聲明之前應進行仔細考慮。這是因為這些陳述是事實聲明,對客戶陳述的有效性至關重要。如果申請書或注冊的有效性曾受到第三方的質疑,那么如果選擇后來簽署證明COVID-19延期的陳述的外部律師不應該感到驚訝,如果他或她后來被傳喚為事實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