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ic.com商標的未來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5:22
乍看之下,通用術語不可注冊的基本前提是無爭議的。如果商標的主要目的是識別一種商品或服務的特定來源,那么就理所當然的理由是,不能就該類商品或服務的名稱獲得商標注冊。例如,不太可能在書店注冊“ Books”或在超市注冊“ Groceries”的商標,這樣做實際上可以授予所有者對這些術語使用權的壟斷權。但是,如果這些表面上通用的術語是網站域的一部分,該怎么辦?
最高法院最近在USPTO訴Booking.com?一案中解決了這個問題,1駁回了美國專利商標局的主張,即在通用術語中加上“ .com”本身就是一個通用復合材料。以前,專利商標局拒絕了被告人的企圖,該被告人經營一個具有相同名稱的旅行預訂站點,以注冊一些包含其名稱的商標,發現這些用語不亞于“預訂”一詞本身。法院不同意,金斯堡法官為8-1多數票做出了判決。為什么?畢竟,正如美國專利商標局(PTO)所指出的,法院很久以前就在其1888年的裁決中,對固特異的“印度橡膠手套制造有限公司”對固特異橡膠公司訴2。?僅在通用術語上添加通用名稱(例如“公司”)并不能創建受保護的商標。
法院基于多個理由對固特異橡膠的決定進行了區分。例如,“ generic.com”網站可以向消費者傳達一種實際的識別來源的特征:特定的Internet域本身。換句話說,“。com”標記的使用可以理解為以“公司”或“公司”的方式指代特定業務及其專有的在線地址。不能。
其次,法院駁回了專利商標局對固特異橡膠的解讀,因為持有“通用公司”商標通常沒有資格獲得保護(注意到專利商標局已經批準了“ generic.com”格式的許多商標注冊)。相反,“ generic.com”商標本身是否不可注冊,取決于消費者是否實際上將其視為通用商標(指商品或服務的類別),而不是術語“能夠區分階級成員”。
盡管專利商標局爭辯說,允許注冊“ generic.com”商標會禁止競爭者使用通用術語,但法院不同意,發現“ generic.com”商標與其他描述性商標一樣,將僅受到狹義保護。
那么這對企業意味著什么呢?法院關于“ generic.com”商標將面臨與描述性商標相同的局限性的意見似乎減輕了人們對不可預見的反競爭后果的擔憂。要獲得這種商標的保護,將比想象中的或任意的商標要困難和昂貴,因為商標所有人將需要證明其商標具有次要含義,或者被法院描述為“在公眾心目中”取得重要意義。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但是,正如布雷耶大法官的唯一異議所擔心的那樣,這是否可能導致“'generic.com'商標的泛濫,使他們的所有者對有用的,易于記憶的域名區域擁有壟斷權”?對于希望利用這一新股份的任何企業家,答案可能不是:盡管通用商標在PTO可能無法注冊,但相應的互聯網域名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是有價值的,并已于幾年前注冊??紤]一下想到的任何“ generic.com”域名,您可能會發現該域名已在使用中,或者已重定向至具有自己已建立商標的相關企業。
然而,這種夾持裝置,有有已經有大量的無數的車主,主要是未充分利用“generic.com”域名,企業和否則,現在誰可能會發現自己擁有一個潛在的有價值的標記,他們可以投資的。這樣的投資會可能必須是一個重要的長期目標。尋求完整注冊的全部利益的描述性商標的所有者必須廣泛推廣該商標(可能多年)以獲取次要含義,同時還要負責執行可能會再次出現的與第三方相似的商標使用。雖然我們可能不會在法院作出裁決后看到一夜之間取得成功,但未來幾年可能會看到此類商標的增加,并因此引發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