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專利商標局關于內部程序和訴訟期限的公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4:23
根據為防止COVID-19擴散而采取的措施的一部分,根據2020年3月26日在官方公報上發布,編號為31080(之二)的修訂某些法律的第7226號法律的臨時條款第1條(“臨時條款”)大流行,有關權利的起源,行使和喪失的所有法定期間,包括提起訴訟,提起執法訴訟,提出申請,投訴,上訴,發出正式信件,送達通知,提交意見以及時效條例的期間,從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30日,處方和強制性行政申請期限被暫停,以防止司法系統權利的喪失。
2020年3月27日,土耳其專利商標局(TPTO)就第6769號工業產權法(“ IPL”)規定的法定期限發布了以下正式公告:
根據《臨時條款》,自2020年3月13日起,所有與權利的起源,行使和沒收有關的法定期限,包括強制性行政申請的期限和處方期限,均已暫停。
臨時條款還適用于IPL中列出的法定期限。因此,截至2020年3月13日,有關工業產權立法的限時交易的期限也已暫停。根據TPTO主席在其個人Twitter帳戶于2020年3月26日發布的公告,其中包括注冊期限交易和費用,異議期限,針對TPTO審查和評估委員會的決定提起訴訟的期限,以及可能導致權利喪失的所有時間限制。
受益人將被追溯授予進行其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間尚未完成的交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