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品牌”認證通用要求開始施行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3:55
來源:知識產權報
近日,新修訂的上海市地方標準《“上海品牌”認證通用要求》經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并開始施行。
據了解,此次修訂將原標準名稱《上海品牌評價通用要求》修改為《“上海品牌”認證通用要求》,聚焦運用“認證”這一工具和方法,增加了“上海品牌”認證、標桿性組織等術語和定義,并修改了該標準的正文結構,明確“上海品牌”認證活動包括認證申請、標桿性組織評價和產品或服務認證環節;在“認證申請”程序中,明確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在申請“上海品牌”認證時,應確保組織申請認證的產品或服務的標準通過先進性評價或達到相應“上海品牌”標準的要求,并對申請組織的自評和提供的材料作出了規定;將“品牌引領”這一評價維度置于其余四個評價維度之前,突出強調“品牌引領”的重要性;對“品牌引領、自主創新、品質卓越、管理精細、社會責任”五個評價維度的指標要求進行了修訂,調整了附錄內容,刪去了原標準中關于證書與標志的內容,增加了《標桿性組織評價方法及說明》,給出了標桿性組織成熟度評分系統以及產品和服務兩類標桿性組織評分細則。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基于近3年來“上海品牌”認證工作的實踐,進一步定位該項認證活動的總體設計和行動指引,突出實用性和適用性,將為更多企業在申請“上海品牌”認證過程中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和更為具體的指導,為相關認證機構實施“上海品牌”認證提供基本遵循,為廣大消費者帶來更多高品質產品和服務。下一步,該局將結合“上海品牌”認證系列政策宣貫活動,加強對該地方標準的宣貫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