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重新提交您在緬甸的商標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2:45
繼2019年1月30日頒布第3/2019號緬甸商標法之后,預計將在2019年12月底開始為期六個月的“軟開業”期限。在軟開業期間,商標所有人已經在舊系統下在緬甸契約與擔保局注冊局注冊的《商標所有權聲明》可以開始重新申請其商標的正式商標申請。預計將在2020年6月左右舉行“盛大開幕”,從那時起,MIPO將開始接受新商標的新申請。
正如我們去年報道的那樣,《緬甸商標法》引入了正式的商標注冊系統和第一個備案框架。根據這些新措施,為了保護新商標制度的安全,必須重新提交先前在緬甸契約與擔保分局注冊的所有商標。
緬甸聯邦議會于2019年1月30日通過了第3/2019號緬甸商標法,該法將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如緬甸知識產權局(MIPO)于2019年10月22日及隨后的宣布政府報紙上的指南文章中,預計將有六個月的“軟開業”期限,預計在2019年12月底開始。在軟開業期間,已經在商標注冊處記錄了商標所有權聲明的商標所有者-舊制度下的緬甸契約與保證局注冊局可以開始重新申請其商標的正式商標申請。
根據當前的可用信息,重新提交的申請可以在線提交,但必須通過MIPO正式認可的本地提交代理人提交。MIPO將不收取此類重新申報的任何官方費用或費用。重新申請的商標也不會受到實質審查。重新提交將需要以下文件:
代表函;
授權書;?
認可商標所有權聲明。
預計將在2020年6月左右舉行“盛大開幕”,從那時起,MIPO將開始接受新商標的新申請。預期新的申請將得到申請人的使用意向聲明的支持。多類應用程序是可以接受的。提出申請后,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然后公開提出異議,最后進行注冊。注冊后,該注冊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