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就地理標志權征求意見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2:18
來源:指南針
2018年6月,澳大利亞政府與歐盟就全面而宏大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展開了談判。通過FTA進一步獲得歐盟市場準入將為澳大利亞帶來新的貿易與投資機會,惠及農村和其他地區。
為了捍衛澳大利亞的利益,澳政府正在與歐盟開展利益談判,包括地理標志議題。與對其他FTA伙伴采取的態度一樣,歐盟將地理標志保護作為其此次談判的主要目標之一。澳政府沒有承諾保護具體的歐盟地理標志,并表明只有FTA整體對澳大利亞足夠有利,包括實現澳大利亞農產品市場準入,澳政府才會考慮地理標志具體問題。本次磋商并不意味著澳政府已同意或將同意對現有地理標志監管框架或政策做出任何調整。
如果澳大利亞同意通過FTA保護具體的地理標志名稱以及改變現有的地理標志保護方式,澳政府將修訂法律,包括修訂《1995年商標法》以納入地理標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