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地理標志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6:05
大吉嶺茶,龍舌蘭酒,干邑白蘭地,帕馬森奶酪-雷吉亞諾和格魯耶爾奶酪不僅是產品的名稱,而且還是世界上一些最著名的地理標志(“?GI?”)。地理標志將由地理標志識別出的源自特定位置的產品與并非源自該位置的其他產品區分開。帶有地理標志的每種產品都具有自己的聲譽和可歸因于其地理來源的特定特征。例如,世界上有很多起泡酒,但是,香檳?如果葡萄和葡萄酒是在巴黎東北90英里的法國香檳地區嚴格規定生產的,則只能在標簽上使用名稱。
地理標志的經濟價值
地理標志產品通常為其地理來源帶來重大的經濟和文化價值。促進和保存與原產地有關的產品可以促進特定地區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馬來西亞本地地理標志的一些例子包括馬來西亞榴蓮穆桑金,?Harumanis,沙巴茶,巴里奧米飯和砂拉越胡椒,僅舉幾例。通過注冊這些地理標志,具有優良品質和獨特特征的地理標志產品不僅可以在國內外市場上獲得本地和全球的認可,還可以提高生產者的品牌價值,吸引游客返回該地區,創造就業機會,從而,為這些領土帶來經濟潛力。
如何獲得地理標志的保護?
根據《 2000年地理標志法》(以下簡稱“?GI法?”),地理標志在馬來西亞被視為一種獨特的知識產權。地理標志法將地理標志定義為“?一種標志,用于標識源自某國家或地區或該國家或地區的某個地區或地方的任何商品,其中商品的給定質量,聲譽或其他特征基本上可以歸因于其地理起源”。地理標志法對商品的生產地名稱提供保護。此保護通常適用于天然或農產品或任何手工藝品或工業產品。《地理標志法》不包括以下方面的地理標志保護:(i)不在《地理標志法》規定的地理標志定義范圍內;(ii)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iii)在其原籍國或原籍國沒有受到保護,或已不再受到保護,或已被廢棄。
盡管有地理標志的注冊系統,但注冊不是強制性的,并且無論地理標志是否已根據《地理標志法》進行了注冊,仍將為地理標志提供保護。但是,已注冊的地理標志具有某些好處,例如,根據《地理標志法》頒發的注冊證書是該證書中所述事實和注冊有效性的初步證據。《地理標志法》還規定,一旦對地理標志進行注冊,只有在地理標志注冊簿指定的地理區域內從事其活動的生產者才有權在貿易過程中使用注冊的地理標志。生產者僅可將GI用于注冊簿中指定的產品,并根據注冊簿中規定的標準進行生產。地理標志在馬來西亞的保護是領土性的。
除上述內容外,還可通過根據《 2019年商標法》第72條和第73條對“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進行注冊來獲得地理標志的權利(“?TMA“) 分別。“集體商標”是將屬于“集體商標”所有人的協會成員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的標志,而“證明商標”是表明商品和服務的標志。商標所有人就其原產地,材料,生產方式或服務性能,質量,準確性或其他特征對與使用該標志有關的標志進行了認證。這也為地理標志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TMA的各節規定,由地理標志組成的“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可以注冊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視情況而定),以指定地理區域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誰可以申請地理標志注冊?
以下人員有權提出地理標志注冊申請:
在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中指定的地理區域內,針對該申請中指定的商品從事生產者活動的人,包括該人的一個或多個團體;
主管當局;
貿易組織或協會。
地理標志一經注冊便獲得10年的保護,并且在申請后可以續期,每次續約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地理標志可以連續10年無限期更新。
地理標志和商標之間的差異
任何在原產地開展活動并按照特定標準生產商品的生產者(與商標相對)均可以使用注冊的地理標志,而商標是一種有限的個人所有權概念,因此商標所有人對其擁有專有權使用商標和專有權,以允許其他人通過許可使用商標。
注冊地理標志通常由地理區域或地區的名稱組成,而商標通常由特定商品和/或服務品牌的所有者創建的獨特標志構成,以區分和區分其品牌與其他品牌所有者。
TMA明確指出,如果商標包含或包含公認的GI,則商標申請將被拒絕。這是遵循以下原則:不得允許申請人壟斷此類地理名稱的使用,以防止其他合法用戶使用該地理名稱。
注意事項
至關重要的是,商品生產者必須確保他們不要濫用地理標志(例如,通過向公眾作出虛假陳述以表明該商品與某個特定地點相關聯,而該地點尚未生產此類商品),以便防止對他們采取任何行動。2020年6月,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yIPO?”)解釋說,Harumanis這個名稱的使用僅限于Perlis州種植的各種芒果,該芒果已根據GI法于2011年注冊。MyIPO進一步指出,可能對濫用“?Harumanis?”一詞的芒果農場經營者采取行動。使用在玻璃市以外生產的芒果。應當指出的是,法院有權對任何非法使用地理標志的行為發出禁制令,并可以根據《地理標志法》判給任何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