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預包裝食品和非酒精飲料的通用標簽規范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5:58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數據,墨西哥自2017年以來在全球超重和兒童肥胖癥中排名第一;毫無疑問,嚴重的國民健康問題一直困擾著政府幾十年,最后,政府尋求通過對《墨西哥官方規則》(NOM-051-SCFI / SSA1-2010(NOM 051))進行重大修改來解決這一問題。預包裝食品和非酒精飲料”,經經濟部全國裁決咨詢委員會和聯邦防止健康風險保護委員會(FCFRIS)的法規和健康促進,于2020年1月24日批準了修改,墨西哥《一般衛生法》,向公民提供健康保護權。
受到2016年生效的智利第20.606號標簽法的啟發,該法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在所有預包裝食品中標明熱量,鹽,脂肪,糖和其他成分表示“ HIGH IN”,墨西哥政府回答說,該系統追求相同的目標。
批準的標簽制度將廣泛應用于在國內或國外制造但在我國已商業化的所有預包裝產品,旨在清楚地告知消費者過量食用對人體健康構成威脅的關鍵營養素的含量,通過顯示補充的營養和營養信息,這些信息超過衛生當局建議的免費糖,脂肪或鈉的SDI(建議每日攝入量)或RDI(建議每日攝入量)的百分比,以圖形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多余的卡路里,糖,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以及甜味劑的含量,必須在產品標簽的正面加蓋郵票。
但是,試圖通過應用新的國民消費產品標簽制度來消除墨西哥公民的肥胖和超重的NOM-051批準的修改的反面,對工業和制造業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當這種情況完全被視為非法時在NOM第4.1.5節中指出。下列:
?“?帶有一個或多個警告密封或帶有甜味劑說明的預包裝產品不應:
a)在兒童標簽中包括人物,動畫,卡通,名人,運動員或寵物等互動元素,例如視覺,太空游戲或數字下載,這些內容針對兒童,煽動,促進或鼓勵消費,購買或選擇關鍵營養素或甜味劑過多的產品,以及
b)在標簽中引用具有與上一段相同目的的相同元素之外的元素。
該數字的應用必須按照其他適用法律制度的規定進行。”
最后一個事實是,無數個人和實體通過發行由墨西哥商標局授予的注冊證書或由墨西哥版權局授予的版權儲備,合法地獲得了使用設備商標的知識產權,可能與角色,動畫,卡通,名人,運動員或寵物有關的互動元素,嚴禁在其標簽內任何帶有一個或多個密封的預包裝食品中包含互動元素。
這樣的禁令表示明確侵權的工業產權,使商標的持有人不受保護和利用著作權墨西哥法律和墨西哥工業產權法,授予使用和注冊權的“商標”預見其知識產權絕對粗心大意,以“具象元素和顏色組合以及圖像元素,其中包括大小,設計,顏色,形狀布局,標簽,包裝,裝飾或其他任何組合時能夠區分市場產品或服務的元素”除其他外,壓制國內外公司的食品生產商和分銷商合法地對其商品進行廣告和商業化,這有可能導致其數量大量減少,甚至在許多情況下停止在該國的商業化。
重要的是要指出,不管NOM-051修正案的非法性如何,因為無視墨西哥工業產權法賦予的工業產權,都明顯違反了合法性原則和等級制度,但NOM指出了禁止的含義-編號為4.1.5的051。不僅代表著工業和制造業的嚴重影響,而且還代表著商業,經濟和市場部門的嚴重影響,使無形資產(例如人和/或法人的“商標”)貶值,并禁止使用它們行使先前獲得的權利。
在由NOM的修正案所代表的不確定性,不受保護,違法和工業影響的情況下,NOM修正案旨在尋求合法和自由使用其商標的商業化產品(其商標暗示要蓋印一個或多個印章)的國內外工業家,它將要準確地說明工業者或公司通過對上述數字中的《墨西哥官方規則》提出上訴來捍衛其工業產權的保護,或者要通過司法補救措施特別挑戰該《官方規則》,以便墨西哥法院可以分析其有效性或合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