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中使用突出的字詞可構成商標侵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5:51
一起在德里高等法院裁定的商標突出部分的欺騙相似性問題。在這里,“ MAX”一詞據稱是被告欺騙性地復制的。采納該詞是針對原告提供的相同服務。
原告(著名的馬克斯醫院)對被告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他們聲稱,從事醫療保健業務的被告通過更改后綴和標簽的其余部分開始使用“ MAX”一詞。
被告此前曾以陽光醫院和梅迪奇蒂醫院的名義經營醫療保健業務。他們爭辯說,原告已經注冊了標簽商標,因此,原告只能對整個標簽行使所有權,而不僅僅是標簽中的一部分或文字。
被告還辯稱,《商標法》第17條保護了整個商標,即包括商標中使用的所有設備而不是商標的部分。“ MAX”一詞是英文單詞“ max”的縮寫,它是一個形容詞,因此不能專門注冊為商標。
這與被告的立場相抵觸,因為法院初步確定了原告提起侵權訴訟的權利。被告本人曾申請注冊有爭議的“ MAX”一詞,同時辯稱原告不能擁有常規英語形容詞所擁有的商標。
德里高等法院在裁定問題時表示:“?對標簽/文字商標的侵權測試是對商標顯眼文字的檢驗,在標簽/設備商標中采用顯眼文字即構成侵權。換句話說,即使僅復制了一部分標簽或文字標記,也可能發生侵權。如果標簽或文字標記的這一部分是著名的,并且即使單獨使用也會造成混淆。
此外,被告不能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說明他們為何將其商號從Sunshine改為專門的Maxkure / Maxcure。法院繼續觀察到,被告這樣做只是為了凌駕原告的善意。
有趣的是,不久前,關于Macleods Pharmaceuticals Ltd.與Swisskem Healthcare&Anr。的案件的孟買高等法院指出,商標的前綴和第一個音節在確定商標是否前綴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侵權是否發生。所涉及的商標為PANDERM和POLYDERM,由于前綴不同,因此決定彼此不同。
在眼下的案件中,法院重申了前綴的重要性,特別是當前綴很著名時,以及人們如何在不真正注意整個標簽的情況下,將其與品牌及其服務聯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