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地址的更改,以及有關指定中國的國際注冊的所有權變更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5:09
-名稱/地址更改
《中國商標法》要求對持有人的所有有效商標(包括國家商標和國際注冊)同時進行名稱和地址變更的記錄。
如果不是這種情況,CNIPA應當通過WIPO向持有人發出聲明,其名稱/地址變更在中國無效,要求持有人在聲明之日起3個月內糾正這種情況。持有人必須任命一名當地代表來回應這種修改通知。
-所有權變更
對于所有在相同或相似商品和/或服務上彼此相同或相似的有效所有人的商標,應當請求所有權的相同變更。如果不是這種情況,CNIPA應當通過WIPO向持有人發出所有權變更聲明,該聲明對中國沒有影響,要求持有人在聲明之日起3個月內糾正這種情況。持有人必須任命一名當地代表來回應這種修改通知。
持有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必要的更正,或者所有權變更有可能造成混淆的,CNIPA應當通過WIPO向持有人發出聲明,稱該所有權變更在中國無效。持有人可以自收到聲明之日起60日內向CNIPA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聲明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持有人提出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程序的,必須由當地代表代為執行。有關本地代表的信息可從CNIPA網站上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