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先前注冊的商標將于2020年1月開始注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4:45
隨著緬甸開始實施該國有史以來的第一部商標法,即將發生重大變化。根據這項新法律,現有的注冊商標必須在新的商標注冊系統下進行注冊。在緬甸使用過但尚未注冊的商標可能會附有使用證明證據。
預計注冊系統將在2020年1月開始“軟啟動”。強烈建議客戶加快緬甸商標組合的過渡,以便根據新法律對商標進行保護。
“軟啟動”期間接受的標記類型如下:
1.通過注冊的所有權聲明或已發布的警告聲明進行保護的商標;
2.在緬甸使用過的標記。請注意,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提交使用證據,并且尚未宣布所需證據的類型和數量。
在軟啟動期間,將不會接受在緬甸未受到上述兩種方法保護的新商標。我們建議獲取所有權聲明,以促進無縫過渡到新的注冊系統。
總覽
緬甸知識產權局(“ MIPD”)最近宣布,根據緬甸新《商標法》進行的商標注冊可能最早于2020年1月開始,以“軟啟動”的方式進行,以適應預計將會增加的商標注冊申請。提起該國。申請過程開始的確切日期仍未確定。
作為背景,該國歷史上第一部商標法于2019年1月作為法律正式通過,但尚未正式生效?,F在的最新發展表明,作為新商標注冊系統“軟啟動”的一部分,商標申請可能會在2020年1月被接受和處理。目前尚不清楚該法律是否也將在此時正式生效。
根據《商標法》,現有商標必須根據新法律進行注冊。這意味著所有先前注冊的商標都必須在新的商標注冊系統下重新注冊。
時間線
商標申請過程計劃于2020年1月某個時候開始。確切的實施日期仍不確定。
計劃在實施商標申請系統后六(6)個月啟動工業品外觀設計和版權的自愿注冊申請,并計劃在專利申請和地理標志申請之后的一(1)年(2019年11月)發出通知。推出商標制度。實施這些擬議發展的確切時間表尚未確定。
在線商標申請
申請將通過在線商標申請系統提交,并由指定的商標申請代理人提交。
申請可以用英語起草。商標審查員可能會在申請進行過程中要求翻譯。
過渡期
該系統的啟動將標志著六(6)個月的“過渡期”的開始,在此期間,申請人可以提交商標申請。自申請之日起,在此期間提交的申請將不具有申請日期。
取而代之的是,在過渡期內提交的所有申請都將有一個共同的提交日期,這是6個月過渡期結束的日期。過渡期開始和結束的具體日期尚未確定。
費用
商標申請的官方費用尚未確定。
在過渡期內提交的申請將不收取官方費用。MIPD計劃在過渡期開始后的五(5)個月內宣布適用的費用,并要求申請人支付申請費以完成申請。預計付款將通過在線支付系統在線處理。
每次申請的官方費用將按每個班級進行評估。確切的官方費用尚未確定。
所需資料?
現有的所有權聲明和警告聲明
可以將現有的和先前注冊的所有權聲明和已發布的警告聲明作為申請的一部分提交。
所有權聲明和警告聲明的掃描件足以在線提交,但我們建議保留原件,以備需要時出示。
授權書
每種申請都需要委托書(“ POA”)。POA不需要在申請時提交,可以在提交后三(3)個月內提交。
只要現有的POA仍然有效(即未撤銷且在有效期內),就可以接受。也就是說,我們建議客戶執行新的且功能更強大的POA,以涵蓋將在新商標注冊系統中引入的新操作。這些權力包括我們有權對商標訴訟采取異議,異議和注銷以及其他與商標起訴有關的訴訟。您可以單擊此處下載模板POA。請允許我們在執行前檢查POA。
盡管尚未確認,但可能仍需要在執行管轄權的緬甸大使館對POA進行公證和合法化。也就是說,我們了解到緬甸當局目前也在考慮是否可以免除合法化要求。
準備工作
客戶可以按以下步驟準備過渡:
1.進行審核以驗證要在緬甸注冊的商標組合的適當性。
2.對于現有商標,請準備所有涵蓋要注冊商標的原始所有權聲明和警告聲明。
3.對于尚未在緬甸注冊的商標,我們建議在軟啟動期開始之前完成注冊。請在2019年12月15日之前發送申請說明,以使我們有時間在年底之前根據當前商標制度處理申請。我們建議對不在當前所有者名義下的注冊商標執行相同的操作-例如,《客戶警報20192019年11月分配的商標所有權聲明》可能仍以先前所有者的名義存在。
4.緬甸商標過渡服務。
對于擁有大量投資組合的客戶,我們建議建立一個專用的虛擬數據室,客戶可以在其中上傳文件或驗證有關緬甸商標組合的信息,為過渡做準備。您可以單擊此處進行注冊。
5.準備合法和經過公證的POA,以備存檔。請允許我們在執行前檢查POA。
在某些轄區,緬甸大使館的合法化可能很困難,甚至根本不可能。如果您預計與此有關的問題,請告知我們,以便我們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