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和執行外觀設計權:日本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2:10
外觀設計保護是在外觀設計法中規定的(與專利法分開),并由實施法和外觀設計法的實施條例實施。《設計法》將于2020年修訂。
關于外觀設計的國際保護,日本是以下國家的成員: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洛迦諾協定》;
海牙協定。
自從日本于2015年加入《海牙協定》以來,外國申請人現在可以通過海牙體系提交外觀設計申請。
未注冊的設計
未注冊的外觀設計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受到《反不正當競爭保護法》的保護。該法律對不正當競爭下的行為進行了規定,并包含一些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事項。
如果在日本從正品商品的首次銷售之日起未過去三年,則禁止銷售模仿他人商品結構的商品(第2(1)(iii)和19(1)(v)條) 。規定該規定是為了防止他人的努力和資本投資。從保護開始的銷售日期是指對日本消費者的銷售。如果外國外觀設計所有者在線銷售商品,則在確定是否向日本消費者進行銷售時,將考慮日本市場的指示和廣告的語言。模仿是創造與他人的商品具有幾乎相同配置的商品的行為。為了使行為構成模仿,必須滿足“獲取他人商品”和“結果基本相同”之類的要求。在最初開發商品而無法獲得原始商品的情況下,無法滿足模仿的要求。
即使從日本的首次銷售日期起已經過去了三年,仍然禁止與他人的知名商品或其他標識混淆的行為(第2條第(1)款(i)項)。術語“商品或其他標記”是指表明商品來源或與商品或服務相關的業務實體的標記。該術語還涵蓋容器,商品包裝和商品配置。為了基于此規定提出索賠,原告必須證明配置的成敗和混淆的可能性。
在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情況下,可以尋求禁令,要求損害賠償或要求采取措施以恢復聲譽。此外,如果侵權案件轉為刑事犯罪,則可以通過刑事法院程序判定涉嫌侵權的人應受到懲罰。
注冊外觀設計
保護對象
根據現行法律,“設計”僅指商品的外觀。但是,隨著2020年對《設計法》的修訂,“建筑物的配置”和“圖形圖像”也將被添加到受保護的主題中。“圖形圖像”僅限于在設備操作中使用或由于設備功能而顯示的圖像。此外,修訂后的“室內裝飾”將受到保護。
申請人可以為外觀設計的一部分尋求保護;換句話說,可以拒絕不必要的部分。
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不同,在日本,沒有強制執行備件設計權的限制。備件可以像其他任何文章一樣受設計權保護。
注冊要求包括:
工業適用性;
新穎性
創作困難。
在設計審查中,相似性的確定:
比較文章并評估它們的相似性;
比較設計并發現它們的異同;
分別評估設計之間的每個相似性和不相似性;
確定總體設計的相似性。
可以輕松創建的設計包括:
替換設計;
集合設計;
通過改變布局構成的設計;
通過改變成分比率或通過增加或減少連續組成元素的單元數而構成的設計;
僅代表形狀,圖案或顏色或其任何組合的設計,幾乎是眾所周知的;和
設計轉換為業務實踐。
不可注冊的設計包括:
可能損害公共秩序或道德的設計;
容易與涉及他人業務的文章混淆的設計;
僅由形狀組成的設計對于確保物品的功能必不可少。
如果設計所有者創建的修改后的設計與自己先前的設計相似,則可以使用相關的設計系統注冊以后的設計;換句話說,同一所有者的先前設計申請/注冊不會成為以后相似設計申請的障礙。通過使用此系統,設計所有者可以獲得對源自相同設計概念并在不同時期創建的變體設計的全面保護。修改后的相似外觀設計必須在原始外觀設計的申請日期后的10年內提交(遵循2020年修訂版)。如果另一方有較早的外觀設計,它將禁止注冊到修改的外觀設計。
多種設計應用
當前,不可能在單個應用中包括多個設計。但是,隨著2020年的修訂,這將成為可能。盡管細節尚未公布,但預計實施日期會比其他修訂晚一點。
盡管該概念不同于多重設計系統的概念,但是在一起使用多個商品并且其設計總體上協調的情況下,可以在單個應用程序中將多個商品作為一組商品包含在內。部頒條例中規定了可接受的物品組(例如,一套沙發部件或包括刀,叉和匙的餐具組)。
申請轉換
在某些條件下,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申請可以轉換為外觀設計申請。如果允許轉換,則該外觀設計申請將被視為已提交初始專利或實用新型申請的日期。設計申請也可以轉換為專利或實用新型申請。
新奇的寬限期
新穎性喪失有一年的寬限期。為了享受寬限期的好處,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時申請寬限期,并提交證據證明所申請的外觀設計已失去新穎性。
延期出版
從注冊日期起,最多可以將外觀設計的發布推遲三年。必須在提交申請時或在支付注冊費時提出要求。
如果設計權的所有人希望在延期期間尋求強制令,則他們不能執行該權利,除非他們發送警告信,告知設計權的內容。此外,在要求賠償的情況下,不推定過失。
功能說明
申請人可以選擇提交描述設計特征的陳述。這是為了表達申請人的主觀性,并不影響保護范圍。
優先證書
從2020年1月1日起,將有可能將WIPO數字訪問服務用于設計應用。如果申請人所在的國家/地區不參加該服務,則必須在紙上提交優先權證書。
圖紙
可以接受圖紙,照片和計算機生成的圖形。
持續時間
目前,外觀設計權的期限為自注冊之日起20年,但根據2020年的修訂,外觀設計權的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
年金
外觀設計注冊后,將需要每年支付年金以維護該權利。
程序
提交設計申請后,審查將自動進行。進行形式檢查后,審查員將對實質性要求(例如新穎性和創造性困難)進行審查。考試時間約為六至七個月。
如果發出了起訴書,則申請人可以提出書面論點和/或修改,以克服駁回意見。不允許更改設計要點的修改。
如果在申請人的論點之后無法解決拒絕的原因,則將發布拒絕決定。如果申請人不同意,可以針對拒絕決定提出上訴。上訴將由上訴審查委員會進行裁決。如果申請人不同意上訴決定,則可以向知識產權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申請人不同意知識產權高等法院的裁決,該訴訟將被提交至最高法院。
執法
保護范圍
外觀設計權人擁有將注冊外觀設計和類似外觀設計作為企業進行工作的專有權。設計的“工作”是指制造,使用,轉讓,租賃,出口或進口,或提供對設計的物品轉讓或租賃。
注冊外觀設計的范圍是根據申請中所述的設計和附圖中的外觀確定的。
根據外觀設計將通過其消費者的視覺印象來確定注冊外觀設計是否與其他外觀設計相同或相似。
補救
設計所有者可以:
尋求禁止侵權的命令;
要求賠償;
要求賠償以不當得利;
要求采取措施以恢復聲譽。
此外,如果侵權案件轉為刑事犯罪,則可以通過刑事法院程序判定涉嫌侵權的人應受到懲罰。
最近的情況
在最近的案例中,一家大型體重秤制造商為人體成分分析儀的設計而戰。確認外觀設計侵權,并在第一次審判中下令賠償約120萬美元。該案在第二次審判中得到解決。
海關扣押
可以根據設計權要求扣押海關。接受海關記錄后,海關人員將搜索侵犯外觀設計的貨物。為了使官員能夠找到侵權產品,有必要在記錄時提交關于如何區分假冒產品的檢測指南。海關記錄的有效期為四年,可以續期。近年來,基于外觀設計權利的海關扣押數量一直在增加。
移除通知
根據在線平臺的不同,刪除通知的過程和有效性也會有所不同。某些平臺活躍于刪除包含侵權產品的信息。
日本特許廳咨詢意見
可以要求日本專利局(JPO)提供有關保護范圍的咨詢意見。該系統旨在從中立位置判斷案件。咨詢意見被認為是專家意見,但沒有法律約束力。該程序類似于上訴程序。
無效
日本沒有異議制度,撤銷外觀設計注冊的唯一方法是無效審判。任何人都可以向JPO提出無效請求。如果外觀設計的注冊無效,則該外觀設計權將被視為不存在。
事先使用防御
如果被告在提交專利時證明其在使用或準備使用某個設計,而又不知道原告的設計,則他們將擁有該設計權的非專有許可。
所有權變更和權利轉讓
權利的轉移在向日本特許廳注冊時生效(不包括繼承和一般繼承)。
許可證分為兩種:
非排他性
獨家。
除非已在JPO中注冊,否則獨占許可證將無效。
相關外觀設計的外觀設計權不能相互獨立轉讓。同時將同一設計的專有許可授予同一個人。
商標
著名產品的形狀可以注冊為三維(3D)商標。盡管產品通常帶有商標出售,但申請人必須證明產品本身已廣為人知。可口可樂的瓶子,養樂多的瓶子,卡爾·漢森的許愿骨椅子,本田的超級幼崽以及糖果的形狀都已通過成功證明形狀的名聲而注冊為3D商標。
版權
傳統上,工業品外觀設計不符合版權保護的條件。日本法院要求高度的創造力,以便將應用藝術作為具有版權的作品進行保護,而且許多工業品外觀設計也被拒絕提供保護。但是,最近知識產權高等法院的一宗案件承認“ Tripp Trapp”嬰兒椅具有版權,但由于保護范圍被狹義地解釋,因此未識別侵權。
不公平競爭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通過《防止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