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康師傅擅用商標一審被判侵權
更新時間:2020-12-01 15:40:06
來源:新浪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對原告頂益(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與被告鄭州市康師傅飲水有限公司、北京搜斗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海淀法院經審理認定,鄭州康師傅公司未經許可,使用“康師傅”字樣對其生產銷售的桶裝水進行宣傳,足以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的行為,侵犯了頂益公司對第1321811號商標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將“康師傅”字樣作為企業字號注冊并使用,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最終,法院判決鄭州康師傅公司變更企業名稱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頂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5萬元。據了解,鄭州康師傅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