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推出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新型法院訴訟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9:55
修訂《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新法案于2020年7月1日在波蘭生效,引入了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以及與知識產權有關的新型法院訴訟。
專門知識產權法院
波蘭的專門知識產權法院將處理所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事務。根據該法案,知識產權的主題被廣泛定義,不僅包括工業產權,版權和相關權,而且還包括基于不正當競爭法規的權利以及個人權利,特別是在通過廣告和其他商業活動而受到侵犯的情況下,包括研究和發明活動。
該法在華沙,格但斯克,波茲南和魯布林市設立了四個專門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初審法院,在華沙和波茲南設有兩個上訴法院。華沙的專門知識產權法院將是唯一處理復雜案件和某些知識產權事務的法院,例如涉及計算機軟件,專利和實用新型,集成電路布圖,植物品種和商業秘密的案件。
修正案旨在改善知識產權的執法,并確保判例法和法律確定性的統一性,這些做法過去曾受到批評。
新型行動
新法案還引入了向法院提起某些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反訴的可能性,迄今為止,這些訴求僅可向波蘭知識產權局提出。這將減少成本并縮短相應程序的時間。也就是說,在基于波蘭商標或外觀設計權的侵權訴訟中,被告將能夠在法院提起無效或撤銷訴訟,從而避免了在IPO前提起單獨訴訟的必要。
此外,對于具有合法合法權益的原告,提起訴訟以證明某項訴訟不會侵犯知識產權,這將提高法律確定性并減少所謂的知識產權所有人的欺詐訴訟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