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會增加商標侵權案件的陪審團審判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8:27
美國最高法院在其十年來的第一項實質性商標裁決中,發布了一項判決,該判決增加了在陪審團面前審理更多商標侵權案件的可能性。雖然情況下,?韓亞金融公司訴韓亞銀行,135 S. CT檢查。907號法律(美國,2015年1月21日)涉及商標“增補”這一狹義問題,對商標侵權案件中的其他問題具有廣泛的影響。
通常,當兩個企業使用相同的商標時,法院通過確定“優先權”(即哪個企業首先在商業中使用商標)來決定誰擁有商標的權利。當企業使用了兩個或多個“合法等同物”的商標時,企業可以將后來采用的商標“附加”到最早采用的商標上,以建立最早的使用方式。兩個商標是否為合法等同物,取決于它們是否會產生相同的持續商業印象,以便消費者將它們視為相同的商標。
例如,在?Hana Financial中,陪審團裁定被告Hana Bank沒有侵犯原告在聯邦注冊的“ Hana Financial”商標,即使原告在被告之前就開始使用其商標,因為被告Hana Bank早先使用了該商標。合法的Hana Overseas Korean Club商標。
大多數聯邦法院認為,追查問題是陪審團必須決定的事實問題。但是,有兩個聯邦巡回法院認為,加息是法官決定的法律問題,其中包括有影響力的聯邦巡回法院,該法院聽取了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的上訴。?參見Van Dyne-Crotty,Inc.訴Wear-Guard Corp.,926 F.2d 1156,1159(聯邦法院,1991年)。
索尼亞·索托馬約爾大法官(Sonia Sotomayor)作出的裁決中,最高法院在哈那金融(Hana Financial)舉行,?由陪審團而不是法官來決定企業是否可以將較新的商標附加到較早的商標上以確立優先權,因為陪審團具備充分的能力從角度做出決定普通商品或服務購買者。?標識。在911。
在?韓亞金融?決策直接影響著從美國專利商標局,聯邦巡回上訴,強制要求陪審團,而不是法官決定一個企業是否可以釘以后的商標到一個較早的一個,建立使用的優先級。但是,??Hana Financial?判決可能具有更廣泛的含義,因為聯邦巡回法院認為,更為常見的商標侵權問題“混亂的可能性”也是法官要確定的法律問題,而不是陪審團必須確定的事實問題。?StonCor,Inc.訴Specialty Coatings,Inc.,759 F.3d?1327、1331(聯邦巡回法院,?2014年)。
“混淆可能性”的問題出現了大量的商標侵權案件,因為它是確定一個黨是否與測試商標相似,足以另一方的商標是容易造成兩個商標之間的消費者混淆。鑒于?哈納(Hana)的財務?決定,在將來的案件中,聯邦巡回法院可能有義務作為先例來考慮“混亂的可能性”是陪審團必須決定的事實問題,而不是法官要決定的法律問題。
商標律師已經經常發現很難預測侵權案件的結果,因為它們在本質上往往是特定于事實的。出于同樣的原因,以簡易判決方式處理商標侵權案件可能非常困難。陪審團而不是法官必須裁定的商標侵權案件中的問題越來越多,這將使對此類案件的評估更加困難,并且難以就簡易判決的動議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