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標法于2017年實施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7:50
多年來,緬甸一直在制定其第一部正式商標法,作為全面改革該國法律框架的一部分,以便利和鼓勵企業在緬甸進行投資和擴展。
現在預計將在2017年實施《商標法》。一旦實施《商標法》,將在契約和保證書注冊處注冊所有權聲明的現行做法,隨后發布《警示聲明》,將由現代商標代替。符合國際標準的系統。
《商標法》將使商標申請,注冊,維護和執行流程更加清晰明了,這將極大地有益于品牌所有者。鑒于緬甸市場的重要性,《商標法》的實施對于品牌擁有者而言將是可喜的發展,并將有助于緬甸的進一步發展和繁榮。
擬議制度
該商標法律將根據第一到文件的原則,具有以下特點:
商標類型
該商標法律包括受保護商標的定義是:感知的聲音,嗅覺和觸覺的跡象,以及傳統的視覺標記。然后將它們分為貿易,服務,證明和集體商標。一系列商標形式的注冊也是可能的。
申請權
國內外商標所有人均享有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但是,外國申請人將被要求任命一個居住在緬甸的代理人代表他們行事。
也可以要求外國申請/注冊的優先權。
注冊
注冊過程包括申請提交(申請可以緬甸文或英文提交,并且必須附有使用意向書),手續和實質審查,異議公開和證書簽發。
商標注冊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為10年,每次續展將有效期延長10年。
還將規定對連續三年沒有使用過的注冊提出不使用的取消行動。
新官方機構
為了運作和監督商標法,將設立緬甸知識產權局。此外,還將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來處理商標訴訟。
執法
《商標法》規定了商標侵權的民事和刑事責任。緬甸的商標侵權行為將構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并罰。
另一個受歡迎的功能是商標所有者可以通過海關行使其權利。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侵權貨物進出口,轉運或進出緬甸或通過緬甸過境,商標所有人將可以向海關申請暫停或扣留令。
也可以向知識產權法院下達禁令,法院將根據適當證據證明侵權活動。我們預計禁令通常還需要其他要素(例如,依據案情成功的可能性)。
過渡期
所有權利已在當前系統下注冊的商標所有者,將根據新法律要求在三年內重新注冊。
我們的建議
由于《商標法》將基于先申請原則,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法》生效后立即重新注冊其商標。另外,我們建議品牌所有者現在進行商標組合分析,以確定他們要根據《商標法》重新注冊哪些商標,并創建適當的預算以解決與重新注冊較早注冊商標相關的費用。
對于在緬甸擁有大量商標組合的品牌所有者而言,根據《商標法》進行重新注冊的費用將很高。因此,我們建議盡快對商標組合進行仔細的分析,并建議與業務團隊進行討論以解決預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