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USPTO規則將要求外國商標所有人通過美國注冊律師表示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6:06
8月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頒布的新法規將生效,并要求所有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和商標當事人在美國境外住所的訴訟,并由具有在美國執業律師資格的律師代理。因此,具有永久合法地址或主要營業地點(即總部)的個人和實體位于美國境外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或通過在美國沒有良好執照的律師,將不再允許其各自的領土或地區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任何商標相關的呈文。此外,根據新規定,代表商標事務中某人的美國執業律師,無論其住所是何處,現在都需要提供其美國州律師協會會員信息,并證明他們是該律師協會信譽良好的活躍成員。 。
新規則的目標
提高商標提交的準確性和商標注冊簿的可靠性
USPTO決定對外國申請人,注冊人和其他方進行規則更改,以應對越來越多的不符合美國商標法或USPTO法規的不準確和/或欺詐性申請。最重要的是,這些意見書損害了美國商標注冊的有效性,公眾依靠它來做出重要的法律和商業決定。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預計,新規則將導致更準確,更可靠的商標注冊,從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
加強對商標法的遵守,以保護商標注冊簿的完整性
此外,美國專利商標局發現,有許多外國當事方在美國專利商標局面前不當地代表外國申請人和注冊人從事未經授權的法律實踐。因此,規則變更也使USPTO擁有必要和適當的工具來強制遵守美國商標法和USPTO法規。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執法能力直接關系到維護美國聯邦商標注冊簿完整性的基本指令。
國際背景和馬德里議定書的備案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這一新規定與其他國家的法律一致。其他許多司法管轄區也提出了類似的要求,即外國注冊商標申請人和注冊必須聘用當地律師。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專利商標局從一開始就確定,對于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并尋求將保護范圍擴大到美國的國際商標申請,在以下情況下,將暫時放棄任命美國許可律師的要求,直到發布為止;僅當這些應用程序符合要發布的要求時。如果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申請人提交的《馬德里議定書》申請不符合美國商標?根據美國法律或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規定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不僅會拒絕注冊,還會要求申請人指定授權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執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