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和品牌:最大化商標從業者和營銷商的價值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5:00
雖然商標和品牌都起著質量指標的作用,但兩者之間存在根本的區別。簡而言之,商標就是企業所說的–品牌就是消費者所看到的。成功企業與競爭對手的不同之處在于,通過整合和實施商標從業人員和營銷人員的觀點,有效營銷品牌的能力。
雖然是商標是通過區別貿易過程中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來表示商業來源的標志,品牌是消費者與特定產品,服務或公司相關聯的形象或印象。該品牌代表了其他類似的產品和服務,并賦予它們特色和聲譽;盡管商標只是品牌的一個方面,但它在消費者的腦海中起到了固定釘子的作用,視覺圖像,情感聯系和積極(或消極)聯想可以依附于此。
盡管商標從業人員和市場營銷人員從不同的角度處理這個問題,但兩者之間的協同作用可以為建立強大的品牌提供基礎。澳大利亞最近的一個例子商標從業者和營銷人員將他們不同的技能結合在一起,以利用品牌的成功方面來推廣新產品,是卡夫食品有限公司推出其標志性的純素食酵母涂抹醬新品種iSnack 2.0的開始。
雖然這個名字本身是從48000參賽作品在2009年9月選擇和向公眾透露的澳式足球總決賽期間,卡夫提出的大量商標,包括應用在2009年7月注冊ISNACK 2.0,在香港媒體的關注盡管總體上公眾對商標的反饋意見,但產品發布產生的反響非常強烈。ISNACK 2.0并不樂觀。因此,卡夫食品在推出產品后的幾天內就宣布放棄iSnack 2.0這個名稱,取而代之的是具有相對描述性的Vegemite Cheesybite。
但是,問題仍然存在:如果最初不采用ISNACK 2.0作為商標,以Vegemite Cheesybite為名推出該產品是否會取得成功?
企業聘請商標從業人員來預測和識別問題,并運用其法律知識來解決與商標有關的問題。因此,商標從業人員通常鼓勵企業采用獨特,獨特和令人難忘的商標,而不是描述性或贊美商標。
不過不錯商標從業者還贊賞營銷人員希望將其產品和服務的信息盡快并有效地傳達給消費者。從營銷的角度來看,通過創新地使用描述性商標使消費者熟悉產品要比發明性商標容易。
盡管現在許多人都認為慘敗是營銷的unt頭,但iSnack 2.0的示例強調了商標從業者應該熟悉公司的目標,從而理解了堅持使用描述性或美譽商標的商人的商業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商標從業人員可以提出其他充分區分商品或服務的方式,例如利用品牌的成功方面來推廣具有不同標志的新產品,而對主要品牌的風險最小。
撇開據報道產品銷售超出預期這一事實,iSnack 2.0活動最成功的方面似乎是卡夫現在可以利用宣傳幫助確保相對描述性商標的注冊。它證明了通過商標和品牌營銷的正確組合,企業可以實現的目標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