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慈善組織商標注冊的不信任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4:08
2013年3月20日,都靈法院就惡意注冊商標發布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自1982年以來,該商標一直與意大利最著名的文學卓越獎相關聯。該獎自1982年以來每年頒發一次。在過去的30年中,該獎項最初是為鼓勵年輕人閱讀而設立的,在國際上享有盛譽。
2009年,聲譽轉為臭名昭著,當時負責該獎項發放的協會被指控稱其主席利用該組織挪用(可能)以公共贈款形式向協會提供的數百萬歐元,因此聲名狼藉。丑聞發生后,該協會于2010年清算,其所有無形資產-包括在引用商標之前的名稱權-由皮埃蒙特基金會購買。
然而,與此同時,人們發現,與其以文學社的名義注冊與文學獎有關的商標(實際上應該這樣做),它的主席實際上是以他自己的名義注冊的。這使他可以親自與協會(由他控制)簽訂一系列許可合同,以使用商標來換取可觀的特許權使用費。在2011年協會解散并出售其資產后,他隨后將商標權出售給了第三方。
因此,由都靈協會的Massimo Sterpi和Studio Legale Jacobacci的Nicoletta Galizia代表該協會購買了無形資產的基金會在都靈法院提起訴訟,指控(除其他主張外)協會的主席是出于惡意,要求法院確定(1)注冊無效,(2)他們對協會名稱的權利,以及(3)由于以下原因,他們對商標的合法所有權他們在2010年購買了該協會的所有無形資產。
雙方聽到的論點后,法院發現為基礎,指出的商標爭議由協會會長的注冊是非法的,因為它發生的“惡意并為宗旨,以獲取不當得利”的是特別是通過總裁與協會之間的特定許可合同來證明。此外,由于惡意注冊了商標,隨后的商標銷售合同也同樣無效。
法院接著宣布,考慮到基金會通過購買其無形資產而成功地使協會成立的事實,應將此類商標正確地轉給基金會。因此,法院下令將商標立即移交給基金會,并譴責該協會的前總裁和商標的第三方購買者支付所有法律費用。